中国江苏网7月26日泰州讯(高纪贵)7月24日夜22:24分,靖江孤山派出所值班室电话骤然响起:一女子报警称其骑电动车下班,大约9点10分左右行至靖广路新江平路段红绿灯向北时,放在车前面车篮内的黑色双肩包,被一驾驶摩托车的40岁左右的男子抢走,内有手机2部、充电器、耳机、钥匙等物,共计损失5400余元。因没有手机报案,骑行至附近同学家报的警。案情就是命令,孤山派出所案件民警立即组织人员连夜赶赴案发现场,分析现场情况、嫌疑人特征等线索;另一路人员在所内调取道路周边监控查看。经缜密侦查,发现一前额微秃的男子有重大嫌疑,民警一路追踪至泰兴界内,锁定车辆后,7月25日凌晨,民警至泰兴某镇伏击守侯。终于在下午2时许,将泰兴籍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经审讯,李某对自己的抢夺事实供认不讳。
原来,24日夜,李某因天气炎热家中没有空调,于是开车从泰兴家中出发,沿靖广路向南兜风。行至团结孙家大桥北侧100米时遇见受害人戴某孤身一人骑电动车向北。李某想起自己在外面欠别人的高利贷,天天被逼债,自已又无力偿还,顿起歹意,想从她的包中抢到点钱,便立即调转车头跟踪戴某到新江平路红绿灯向北时,下手抢夺了戴某车篮中的双肩包。前两次,李某也因抢劫罪被分别判处七年半徒刑、及四年半徒刑。这一次,李某贼心不改,“专注”抢劫,将自己又一次送进了公安机关,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