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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企业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将构成失信
2018-06-14 18:01: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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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6月14日讯 近日我市出台《泰州市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明确用人单位须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或足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将构成失信,并受到相应惩戒。

  据了解,单位要按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或者按照一定比例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果既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又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就会构成失信。

  市残联、地税局、财政局负责依法采集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信用信息;市信用办负责依法归集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信用信息,发布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红黑名单信息;市人社局协助配合做好残疾人就业促进、劳动监察等工作。其他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具体执行本办法,负责对企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信用行为进行认定和实施联合奖惩。

  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信用信息,按照信用状况实行分级管理,包括守信、一般失信、较重失信和严重失信。失信用人单位将根据失信等级受到相应规格的惩戒,构成严重失信行为的用人单位将列入“黑名单”管理,依法予以曝光,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将被限制高消费,限制乘坐飞机、高铁、软卧火车,暂缓或限制办理出(国)境手续,用人单位暂缓办理上市、融资等审核事项,直至整改到位等。(记者 唐春杰 通讯员 王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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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