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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商品房预售条件放宽 施工至主体结构1/2可卖房
2018-06-09 13:38: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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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6月9日讯 近日,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商品房预售项目工程形象进度的通知》。政策调整之后,房源入市的周期相对缩短了,对缓解供需矛盾是一项政策利好。

  按照相关政策,只有达到规定的工程形象进度,才可以申请预售许可证开盘销售。新政策要求,六层以及六层以下的多层商品房项目,施工至主体结构封顶,七层以上的高层,施工至主体结构的二分之一以上,可申请预售许可。按照之前的规定,七层以上的高层商品房申请预售许可,须施工至主体结构三分之二以上且不少于六层。两相对比,新政策对预售条件其准入门槛有所放宽。

  据了解,新政策还鼓励现房销售。对于已通过竣工验收符合现房销售条件的项目,可免于预售资金监管,直接上市销售。为缓解供需矛盾,对于目前市场供应偏少的区域,对信用良好的开发企业,还可通过缴纳风险保证金的形式担保完成形象进度。(张庆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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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