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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东兴派出所多举措治理老年电动代步车乱象
2018-05-22 10:02: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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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5月22日泰州讯(高纪贵)如今,“老年电动代步车”生产无标准、上路无牌照、驾驶无驾照的乱象问题在全国各地普遍存在。非法生产、销售、上路行驶的“老年电动代步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已成为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大安全隐患。近年来,靖江市公安局东兴派出所围绕治理“老年电动代步车”乱象,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取得明显实效。

  政府牵头,循序渐进

  发展迅速的老年电动代步车行业对各地的经济发展有一定助力,所以各地政府要有壮士断腕的决心,绝不能为了经济放任威胁公共安全的灰色产业不断壮大。同时,对于已经发展庞大的市场不能急功近利“一刀切”,要充分考虑到各地经济承受能力和群众接受度,要充分吸取福州和深圳不成功的尝试的教训,循序渐进出成效。2017年7月,工信部对32位人大代表的建议进行了回复,从回复中可以看到,目前国家相关部门正按照“升级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的治理思路对四轮低速老年电动代步车进行规范管理,工信部会同相关部门以安全性和合理市场需求为基础,根据其微型、短途、低速、特定区域内载客使用的定位,从车身尺寸、整车质量、碰撞标准、动力规格、制动性能等方面对其生产进行规范,从源头上解决老年电动代步车的自身安全问题。

  加大宣传,安全出行

  在强制性的培训和学习规定出台之前,基层派出所队和交管部门要通过公益宣传,法制教育等措施,向老年电动代步车的驾驶人宣讲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引导群众自觉按规定登记注册,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合法停放、安全充电。同时要加强对校园、医院、车站等人流量较大的场所的安全宣传力度,可以通过张贴警示标语、发放宣传手册等告诫群众不要随意乘坐无牌无证、非法拉客的老年电动代步车出行。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特别是要报道一些涉及老年电动代步车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提高老百姓的知晓率,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使广大人民群众积极配合做好老年电动代步车的管理工作。

  登记上牌,以罚促治

  老年电动代步车牌证统一问题,建议由国家统一制定牌证标准,在号牌制作上,要统一材质、外形、防伪标记、字体、颜色等,在证件制作上,要统一标记、印章中 “发证机关”的字符位置、颜色等,实行电动车统一规范管理,有了“身份证”,这样才能减少老年电动代步车肇事逃逸情况的发生,也能督促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让交管部门的处罚有法可依。对顶风作案、暴力抗法的人员要加大处罚力度,并作为典型案例,形成威慑力。同时要定期开展整治行动,已经发展十几年的产业通过一朝一夕的整治不可能一劳永逸,所以要时刻保持警惕,常抓不懈,避免出现反弹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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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静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