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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业务可预申请
2018-05-22 09:18: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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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5月22日讯 5月17日,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调整委托按月提取还贷业务的通知》,明确即日起,职工可办理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业务预申请,真正实现该项业务的“最多跑一次”。

  据了解,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业务,此前须在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达到当月月缴存额12倍才可申请办理。而新的政策明确,今后,职工在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时,即可办理委托按月提取还贷业务预申请,其中住房公积金贷款从贷款发放的次月开始,当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达到当月月缴存额12倍时,账户自动转为委托扣划状态,在扣划日直接进行提取还贷;“公转商”贴息贷款从贷款发放的第三个月开始,当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达到当月月缴存额12倍时,账户自动转为委托扣划状态,在扣划日将所扣的住房公积金随贴息资金一并转账至职工贷款还款账户。(叶桂华 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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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顾伟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