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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承租公租房今后须签守信承诺书
2018-05-18 09:55: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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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在《市区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守信承诺书》上签名。 叶桂华 供图

  中国江苏网5月18日讯 5月16日上午,泰州市住建局举行泰美园公共租赁住房入宅仪式,今年首批115户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5名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无房职工喜领新居钥匙,正式入住公租房。与以往不同的是,这120户家庭还签署了《市区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守信承诺书》,公开作出承诺,表示诚信租房,如有违反,自愿接受相应惩戒。据了解,此举在泰州市住房保障工作中尚属首次。

  “近年来,随着我国公租房的大量上市,违规骗租、转租牟利、拥有自有住房后公然不退租等问题时有发生。”泰州市房管局局长封伯平介绍说,签订守信承诺书,这是泰州市建立住房保障诚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今年起,泰州市为让更多家庭“住有所居”,进一步扩大了公租房保障范围,对承租人住房面积、月收入和承租租金等均进行了“下调”。以此次泰美园公租房为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的低保家庭和特困职工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1600元的城镇无房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1600元但不超过2500元的城镇无房家庭以及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无房职工均可申请,承租租金最低的只有每平方米1元。

  “保障范围扩大后,为避免公租房违规违法问题的发生,公租房租后管理显得尤为迫切。”封伯平说。

  根据相关规定,今后在泰州市公租房承租过程中,承租人均须签署守信承诺书,凡是出现不诚信或违规违法行为的,均将列入住房保障诚信黑名单,失信记录将与相关部门和领域共享,一处失信、处处难行。

  《守信承诺书》包括六个方面内容,如承租人必须承诺承租房屋不转租、转借,不无故空关,按规定缴纳租金、物业费、能耗费等费用,承租期内不对房屋进行擅自改动和装修,不损坏房屋结构和设施设备,自行承担房屋自用部分损坏费用,家庭人口、收入和住房情况发生变化的须主动报告等。

  “签守信承诺书,我觉得很有必要,对租户是一种约束,也是一种保障,能够保障真正有需求的人住进公租房。”拿到25栋楼钥匙的承租户郭莉告诉记者。

  金立志是江苏安捷佳建筑有限公司的外来务工人员,这次单位也帮他申请到泰美园的公租房。“公租房比我之前在外面租房便宜很多,可以节省一大笔开支。特别是签署守信承诺书,其实就是一个公开承诺,这是诚信的体现,既然享受到政府保障住房的实惠,自然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据了解,如承租人出现相关违规违法问题,承租人及其家庭须及时退出承租的保障性住房,严重失信者5年内将不可申购或租赁各类保障性住房,并承担一切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

  据介绍,过去5年,泰州市市区住房保障范围不断扩大,市区累计分配公共租赁住房840套,发放租金补贴2298户673万元,为1680户中低收入家庭提供经济适用房,并通过“共有产权、租售并举”制度,解决了1854户“夹心层”家庭住房问题,保障对象涵盖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职工、进城务工农民和以船为家渔民。(叶桂华 肖梦琪 朱文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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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顾伟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