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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九次会议
2018-04-25 09:23: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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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4月25日讯 昨天,泰州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九次会议。泰州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王建,副主任周绍泉、孙耀灿、邹祥凤、臧大存,秘书长叶海波出席会议。泰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汤成快,副市长张小兵及市法院、检察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全市社区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的相关调查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全市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市政府关于电力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及市人大常委会经工委关于电力保护条例(草案)初审情况的报告。

  会议分组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社区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测评。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全市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今年5月至8月检查全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会议对《泰州市电力保护条例(草案)》进行了初审。

  王建在会议结束前的讲话中指出,近年来,市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单位对社区建设非常重视,措施扎实,推进有力,社区工作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对于完善社会治理、促进平安稳定发挥了基础性的作用。随着城乡融合发展、社会转轨转型、人口结构变化,社区建设也面临着一些新问题、新挑战,需要进一步补短板、抓提升。要完善体制机制,强化部门职责,统筹解决社区建设所需的人、财、物等重大问题,为社区建设提供充分有力的保障。要理清发展思路,在重点工作、关键环节上发力,夯实工作基础,找准工作重心,提升工作水平。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以及政府相关部门、单位要积极推动社区建设方面的立法工作,为全面提高泰州市社区建设水平提供法律保障。

  王建强调,市人大常委会经工委要认真拟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精心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主动配合,确保本次执法检查活动取得实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工委以及市政府法制办、起草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条例(草案)初审意见,认真分析研究,深入调研论证,把《泰州市电力保护条例(草案)》修改完善好。(钱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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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顾伟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