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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2017年十大消费维权案例公布
2018-03-16 09:16: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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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3月16日讯 微信集赞不兑现、地暖设备爆裂、标重大米缺斤少两、影楼不按约定履行义务……昨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泰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市工商局联合公布了我市2017年十大消费维权案例,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注意防范、维权。

  据统计,2017年,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共接听消费者来电25387件。其中,消费者投诉4888件,达成调解协议311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24.4万元。消费者举报1095件,已立案处理511件,涉案金额达127.1万元,罚没金额426.7万元。

  微信集赞不兑现

  【案件简介】李女士在微信上参与某化妆品店微信集赞送礼品促销活动,商家宣传只要获得88个赞就可领取保温杯。李女士在集满88个赞去领取保温杯时,商家却以种种理由推脱不予兑换。李女士认为商家存在欺骗消费者的行为,遂投诉至12315。经调解,商家最终兑现承诺。

  【案情分析】《消法》规定: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该化妆品店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了集赞送礼的广告,理应兑现承诺。

  【消费提示】消费者参加集赞活动时不能太贪图小利,要注意保护好手机存储的银行账号、支付宝等个人信息安全。集赞前最好对商家活动进行了解,详细阅读活动的内容,尤其是活动有效期、参与细则、兑换方式等。

  地暖设备爆裂赔偿

  【案情简介】消费者张女士商品房装修完毕入住不久,地暖发生爆裂,导致家中实木地板浸泡损坏、墙皮鼓包开裂,损失惨重。与商家协商未果后,张女士来到兴化市市场监管局戴南分局投诉。经调查,商家承认在安装地暖的时候未安装到位,造成地暖设备使用时漏水。经过调解,最终商家同意赔偿张女士的损失3.2万元。

  【案例分析】《消法》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本案中消费者家中地暖因安装不到位造成地暖设备使用时漏水,理应获得赔偿。

  【消费提示】消费者在进行房屋装修时可以选择规模大、信誉好的装修公司装修以降低装修风险。若是在装修过程中产生纠纷,要收集相关证据,与装修公司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可寻求有关行政部门帮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保健品吹嘘“包治百病”

  【案情简介】张奶奶在某酒店参加了一个专门针对老年人的健康知识讲座后,购买了一箱胶囊,价值7800元。商家现场宣传称,经“权威认证”,可“一次性”治愈老人所患“老年病”。老人服用后发现无任何效果,多次找商家协商退货遭拒。调查人员认定,商家故意夸大产品效果,使老人对产品效果产生误解。经交涉,商家最终退还老人7200元。

  【案例分析】《消法》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消费提示】目前,保健品市场鱼龙混杂,某些经营者在利益驱动下,通过广告、组织免费体检、免费旅游等对老年人展开定向推销,夸大保健品功效,引诱老年人购买。老年人在购买保健品前,应事先征求医生建议或多与家人商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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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7件维权案例

  1.销售假冒白酒拒绝退货赔偿案

  2.汽车销售格式合同损害消费者选择权案

  3.标重大米缺斤少两案

  4.定制家具违约交付赔偿案

  5.横跨四省电视购物消费纠纷案

  6.影楼不按约定履行义务案

  7.包修期车辆异地损坏拖车费争议案

  (钱兰 肖梦琪 丁晓春 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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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顾伟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