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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委市政府赋予兴化供销合作社参与乡村振兴工作任务
2018-03-14 14:45: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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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3月14日泰州讯 3月8日,兴化市委市政府下发(2018)1号《关于2018年全市加快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乡村振兴的意见》,部署全市全年农业农村重点工作。在六项重点工作的第五项“突出改革创新,激发农村发展活力”中,专门列出第3条“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部署供销社工作任务:“鼓励成立乡镇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全市乡镇农民合作社联合社覆盖率80%以上。创新农村电子商务服务,建立兴化大闸蟹、兴化大米产加销联合体,推动兴化大米、兴化大闸蟹、兴化龙香芋、兴化红薯等特色名优农产品与电商平台合作,提升农产品经济效益。稳步开农村金融保险服务,探索农村小额贷款、农业担保服务和为农保险业务。推进供销合作社智慧城乡.供销通平台建设,建设供销社村级金融服务点,提升金融服务能力”。同时在重点工作第一项第4条“大力发展一村一品”工作安排中明确“加快培植一批特色鲜明、类型多样、优势突出、竞争力强的农副产品生产专业村,形成一村一品格局。全市培育主导产业突出、经营主体带动、农民增收明鲜的‘一村一品一网店’专业村100个以上”以及农产品品牌化发展,推进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等工作安排中也对供销社提出明确要求。

  市委市政府1号文件是全市全年农业农村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在这样重要的文件中用如此大的篇幅部署供销合作社改革服务工作,交责任,压担子,赋予供销社许多创新性的工作任务,充分体现了市委政府坚决落实中央11号文件精神的态度,也充分体现了市委政府对供销社工作的高度重视和认可,更体现了全市上下对供销社在乡村振兴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的期望。

  兴化市供销社广大干部职工表示,乡村振兴是党和国家的重大战略,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是供销社义不容辞的天职。我们将感恩关怀、牢记使命,坚决落实市委政府的工作要求,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只争朝夕、攻坚克难,为全市建设里下河生态经济示范区、高水平建成小康社会再立新功,作出更大贡献。(倪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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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静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