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2月13日泰州讯 2月12日下午,靖江市公安局城中派出所收到了一封特殊来信,写信的是靖江本市的一名中年妇女陈某,陈某在信中写道:我要感谢靖江市公安局城中派出所的领导,感谢城中派出所的两位工作人员姜凯泉、陆学平。
原来,早在1998年陈某便因和丈夫感情不和而协议离婚,离婚后,因为是协议离婚,加上孩子还小,一时没有别的住处的陈某便一直和前夫住在一起,其房屋产权并没有明确分割,离婚后,陈某所在的村因涉及到征地拆迁,由于其房产没有分割,一直无法得到妥善安置,陈某为此也多次找镇、村两级领导协商,并多次到泰州信访局上访,一直没有得到满意结果,甚至一度产生了轻生的念头。
2016年5月份,陈某和他人发生纠纷后报警,在一次偶然的谈话中,陈某向靖江市公安局城中派出所专职调解员姜凯泉和陆学平敞开了心扉,哭诉了其十几年来的诸多不易。事情要从二十多年前说起,二十四年前,二十出头的陈某经人介绍和前夫李某相识,不久后结婚,并产下一女,因两人性格不合,女儿刚三岁时,陈某和前夫便因夫妻感情出现裂痕于98年与丈夫协议离婚,2006年,陈某经和其前夫多次协商,前夫同意将三件房中间的一间房屋分给陈某,然而,时隔不久,陈某所在的村拆迁了,按照当时村里的说法,陈某已经离婚,应该将户口迁走,并且陈某和前夫只共有一套房,只能按一套房的标准安排,但前夫并不愿意和陈某再次同住一套房内,所以,拆迁后,陈某并没有分到安置房,只能和自己的女儿跻身在单位宿舍里,加上陈某患有尘肺病,日子过得非常艰辛。
姜凯泉和陆学平了解到陈某的实际情况后,深感陈某的不易,调解好陈某和他人的纠纷后,姜凯泉和陆学平便萌生了帮助陈某协调住房的事情。重新争取一套住房,说起来容易,办理来难。为了尽快帮陈某解决好住房问题,姜凯泉和陆学平放弃了休息,一有时间便到陈某所在的镇、村去找领导、找村民、找陈某的前夫、同事了解情况,调查取证,但毕竟是十多年前的事情,原来的镇村领导早已不知道换了多少届, 为了帮陈某解决实际困难,姜凯泉和陆学平一起跑泰州,跑村委、跑建设部门,在那以后的一年多时间里,姜凯泉和陆学平几乎一有时间便坐在一起商量解决办法,查资料、查法律条款和政策、查历史依据,在他们的不懈努力下,在陈某所在镇、村领导的协调下,陈某的住房问题最终得到了妥善的解决。
陈某在感谢信的最后写道:一年多的日子里,我深深感到他道德高尚,能为我们老百姓说话,能为我们老百姓主持公道,办事耐心细致,他就是“靖江的张云泉”,人民的好公仆。(卢东林 贾东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