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2月7日泰州讯 近日,泰州市姜堰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姜堰区供销合作总社主要职责组织架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泰姜政办〔2018〕2号,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明确:姜堰区供销合作总社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供销合作社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参与组织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十一项内容;由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三大组织架构组成,其中理事会内设办公室、经济发展科、合作指导科、财务审计科等4个职能科室;监事会下设办公室。核定编制19名,其中正科职岗位1名,副科职岗位3名,正、副股级岗位10名。
新“三定方案”的正式出台,为姜堰区供销社综合改革打下了坚实的体制保障,姜堰区供销合作总社将抢抓机遇,不忘初心,砥砺奋进,迅速推进供销合作社“三会制度”改革,积极展示新时代、新供销人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采,为姜堰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