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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首次实施非法捕捞生态修复放流
2018-01-23 08:50: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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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法捕捞当事人将自费购买的鱼苗投放长江。

  顾俊摄

  中国江苏网讯 (记者顾俊通讯员张荣根)轻轻地将篮子侧翻,鱼苗瞬间游入滚滚长江……1月19日,长江泰州段杨湾码头水域,在渔政、公安等部门人员的监督下,非法捕捞当事人张连祥将自费购买的2万尾鱼苗投放长江。

  张连祥是渔民,安徽马鞍山人。2017年6月8日,正值长江禁渔期,他在长江泰州段杨湾码头水域违法捕捞,渔政人员现场查获,依法将钢质渔船、汽油发电机组进行登记保存。现场没收鲤鱼、鳊鱼、鳗鱼、刀鱼等渔获物20条共21.3公斤,全部放流长江。

  随后案件被移交公安等部门处理,由于捕捞量少,加之态度较好,最后由市渔政监督支队按一般程序立案处理。鉴于其非法捕捞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破坏长江渔业生态资源,对其罚款人民币2000元,并要求其在媒体公开道歉。同时,按照“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市渔政部门要求其采取增殖放流的方式进行生态修复,以弥补过错。当天,张连祥共放流花鲢、白鲢鱼苗2万尾,价值1.5万元。

  “法律明文规定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触碰了高压线,影响长江生态建设,我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感到后悔与惭愧。”张连祥说,禁渔是为了保护渔业资源,是从渔民的长远利益考虑的,今后,他将引以为戒,同时当好一名义务宣传员,争做长江生态的守护者。

  据了解,非法捕捞生态修复放流活动,这在泰州还是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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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笑林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