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 (记者钱宏斌通讯员王萍陆慧敏)日前,省人社厅公布2017年省级创业型镇(街道)、村(社区)和园区名单,我市8个街道(乡镇)、122个社区(村)、1个园区入选省首批创业型镇(街)、村(社区)、园区。
为推动创业型城市建设工作向城乡基层和园区延伸,形成覆盖城乡的公共创业服务体系,根据省有关通知要求,经自主申报、县区评估、市级审核、省级评估及公示等环节,认定靖江市靖城镇、姜堰区张甸镇、海陵区城东街道、高港区口岸街道、泰兴市虹桥镇、泰兴市黄桥镇、兴化市中堡镇、兴化市戴南镇8个街道(乡镇),姜堰区罗塘街道北街社区、桥头镇小杨村等122个社区(村)和靖江经济开发区城北园区为第一批省级创业型街道(乡镇)、社区(村)和园区。入选的122个社区(村)中,靖江市27个、泰兴市28个、兴化市20个、海陵区15个、高港区10个、姜堰区20个、医药高新区2个。
根据上级相关要求,我市对认定的省级创业型街道(乡镇)给予5万元、社区(村)给予2万元、园区给予10万元的资金奖补,专项用于创业型示范平台创业服务能力建设。
据悉,我市将全面开展争创工作,确保到“十三五”末,全市实现80%以上的街道(乡镇)达到省级创业型街道(乡镇)建设标准,70%的社区(村)达到省级创业型社区(村)建设标准,90%的列入统计的省级以上(含省级)开发园区达到省级创业型园区建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