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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泰州环保工作成绩单系列汇报
2018-01-10 09:58: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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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1月10日泰州讯 2017年,泰州市生态文明建设硕果累累。

  项目上争实现重大突破,获2.26亿中央水污染防治补助资金,超过全省半数;泰州市获得国家生态市命名,姜堰区全国首批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垂改”工作全省领先,泰州市海陵区环境保护局全省首家挂牌;水环境质量始终保持全省第一;坚持“双不停”,空气质量实现进位争先;全省率先出台“土十条”,打响土壤污染防治保卫战。

  今天起,我们将用系列汇报,晒一晒2017年全市环保工作成绩单。

  2017年环保工作成绩单(一)

  泰州市获2.26亿中央水污染防治补助资金超过全省半数

  近日,中央下达江苏2017年-2018年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4.43亿元,主要用于列入中央水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的项目,其中泰州市两个项目获得补助资金2.26亿元,占此次全省资金总额一半以上。

  对此,泰州市委书记曲福田批示说,“泰州市环保局瞄准生态经济建设目标,坚持以项目为抓手,精心谋划,攻坚克难,实现上争重大突破,一举获得全省二分之一的国拨水专项资金,不仅为泰州市水污染防治作出了贡献,也为全市向上争取工作树立了榜样。望继续努力,精心推动项目进展,为泰州市绿水保卫战再立新功”。

  2017年环保工作成绩单(二)

  全面启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改革创新成果丰硕

  1、2017年泰州市创成国家生态市,5月9日,召开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启动大会,标志着泰州市全面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全面启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

  2、9月21日,姜堰区全国首批被正式命名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苏中地区唯一,全省仅有5家。

  3、成立市委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在全省率先出台《泰州市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获省编办、省环保厅备案同意。垂改后全省首家县级环保机构——泰州市海陵环境保护局近日正式挂牌。

  4、全市范围内推广和设立村(居)生态环保“两个委员”,进一步推动基础性环境监管任务在村一级落地落实。深入开展生态红线区域乡镇差别化考核试点工作,支持乡镇将更多精力投入到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探索从制度安排上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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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良琴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