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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立军:推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8-01-03 14:54: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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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讯 (记者叶桂华)昨天,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专题研究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管理工作。市长史立军强调,要充分发挥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委员会的作用,完善机制,做细做实,推动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文化名城、塑造城市特色、提升泰州软实力多作贡献。副市长王学锋主持会议。副市长徐克俭、市政府秘书长沈明刚出席会议。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泰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委员会议事规则》。作为市政府对市区历史文化保护相关工作进行决策的议事机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审定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实施方案及相关政策研究,审定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中及其周边存在重大影响的重要项目选址、建设方案等。

  为提高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质量和水平,会议决定成立泰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家委员会,将由多位省内外及本土知名专家组成。会议还讨论研究了关于涵东历史文化街区整治实施机制、城区历史建筑认定、2018年历史文化保护实施项目建议方案等。

  史立军指出,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文化是泰州的一张闪亮名片。成立市名城委,推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意义重大,十分必要。我们必须沉下心来,做足细功夫,谋定而后动,更高起点、更高效率地推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真正把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这块金字招牌擦得更亮,让泰州成为一座更有厚度和美誉度的城市。

  史立军要求各级各部门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管理,留住泰州的“根”,彰显泰州的“魂”。要加强对相关政策和实施机制的研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健全多元化的保护资金筹措机制。要加快推进泰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出台,进一步明确各责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要借势借力,切实发挥专家委员会的作用,充分借助专家的智慧,提升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决策水平。

  史立军强调,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增强规范意识,统筹协调、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切实按照相关议事规则的要求,理清思路、明确目标、排细计划,确保名城委研究部署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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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笑林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