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 (通讯员周春林胡涛涛记者顾日升)日前,兴化市公安局户政服务队民警来到该市第四人民医院,现场向9名因无身份证、无法办理福利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发放了新办理的居民身份证,让他们成为了“新兴化人”。
近年来,兴化市社会救助站先后接收了多名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他们滞留在兴化的时间均在3年以上,最长的已达5年,目前均寄住在兴化市第四人民医院。因他们普遍伴有不同程度的智力、精神和肢体残疾,不能表述自己的真实身份,无法与亲属取得联系,也无法取得合法身份,因而不能办理保险,享受救助、医疗、生活费用等社会福利。
为解决这些流浪乞讨人员的户口难题,兴化市公安局治安、户政部门专程向上级单位请示汇报,经与兴化市民政、社保等部门集中会商研究,依据相关规定,顺利为这9名流浪乞讨人员办理了落户手续,并为他们制作了身份证和户口簿。
兴化市公安局户政中队负责人说,这是兴化市首次为流浪乞讨人员集中办理落户手续。从此,这9名流浪乞讨人员正式成为“兴化人”。今后,他们将和普通居民一样,能享受到生活照料、户籍管理、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费用报销等市民待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