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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出台“百村优品”上线销售奖励办法
2017-11-15 15:33: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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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讯 (记者钱宏斌通讯员吉祥)《姜堰区“百村优品”上线销售奖励办法》近日出台,凡符合条件的承接销售“百村优品”产品的电子商务企业、组织“百村优品”产品上线销售的各镇(街)、提供“百村优品”产品的供应商、提供宣传策划包装设计等与“百村优品”上线销售有关事项的企业均可申报。

  “百村优品”富民行动是今年姜堰区委区政府为增强特色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助推农民创业致富推出的一项重点工作,计划通过两年时间,在全区范围内培育并筛选出一批特色优质农产品,形成姜堰农产品名优品牌集群,借助线上线下的销售网络,推动更多的本地农产品走出姜堰、走向全国。目前这项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已有“姜堰大米”、溱湖鱼圆、溱湖簖蟹、“益众牌”系列食用油、河横绿壳草鸡蛋等35个品牌产品确定了产品质量标准或生产技术规程,并入围首批“百村优品”销售名录,20多种产品借助电商平台上线销售。

  为鼓励更多更好的姜堰特色农产品上线销售,《姜堰区“百村优品”上线销售奖励办法》明确,承接销售“百村优品”产品的电商企业当年网上交易额首次达到1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的,分别按年交易额的1%、1.5%、2%予以一次性奖励;组织“百村优品”产品上线销售的各镇(街)当年网上交易额首次达到1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的,分别按年交易额的5‰、8‰、1%予以一次性奖励;保质保量供应产品的供应商当年网上交易额首次达到3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的,分别按年交易额的2%、3%、5%予以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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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笑林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