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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立法工作会议召开
2017-09-13 15:40: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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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9月13日讯 昨天,全市立法工作会议召开,专题研究部署新形势下地方立法工作。市委书记曲福田强调,今后五年,是我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期,也是参与扬子江城市群建设的窗口期,更是乘势而上、中部崛起的机遇期。地方立法工作要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大局,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总要求,高起点推进地方立法工作,力争出台一批与“强富美高”新泰州建设进程相适应、能够满足重点领域需求、充分体现时代特征、富有鲜明泰州特色的地方性法规,为法治泰州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泰州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2017-2021年立法规划》共安排立法项目37件,其中正式项目13件、调研项目24件,主要包括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绿色发展四个方面内容。自2015年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已制定地方性法规3件、市政府规章4件。

  曲福田指出,要认清大局大势,切实增强做好立法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推动地方立法工作不断创新发展,努力走在全省前列。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并形成了“四个全面”的战略思想和战略布局,为做好地方立法工作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当前,泰州处在国家“四个全面”和“一带一路”、长三角一体化等战略布局下,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加速融入扬子江城市群、凝心聚力厚植泰州跨越赶超新优势,迫切需要地方立法发挥引领、保障和推动作用;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深化法治泰州建设,迫切需要地方立法发挥基础性作用;社会结构深刻变化、群众主体意识不断增强,迫切需要地方立法发挥对社会关系的调节作用。

  曲福田强调,要把握原则要求,高起点推进地方立法工作。坚持在大局中作为,运用好发挥好立法权限,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加强立法;坚持在公正中定位,突出立法为民价值导向,把公平正义贯穿于立法工作始终,把立法的着力点放到对公民、法人等合法权益的保护上,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坚持在质量上求精,力求贴近实际彰显特色,不断增强立法工作的系统性、必要性、补充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到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坚持在机制上创优,探索改进法规起草机制,健全公众有序参与机制,确保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立法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高,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各方合力,进一步形成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地方立法工作格局,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有序的社会环境。

  市委副书记、市长史立军在讲话时指出,要充分认识做好立法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新形势下做好政府立法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工作。要推进政府立法制度化、提高政府立法“含金量”、突出政府立法侧重点、增强政府立法参与度、强化政府立法科学性,着力提升政府立法工作水平,确保政府立法工作高效有序推进。要进一步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力度,加大对立法工作中一些重大问题的协调力度,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王建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祥凤作关于五年立法规划编制情况说明。市领导杨杰、张余松、孔德平、周绍泉、孙耀灿、臧大存、缪云忠参加会议。会议以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在各市(区)、医药高新区设分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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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