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正在加快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国家出台了《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省份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周边城市也纷纷出台鼓励科技创新的相关政策,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在此背景下,市政府制订出台了《关于打造区域产业科技创新高地的政策措施》,从集聚创新资源、优化创新环境、增加创新供给等方面,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创新体制机制,推动发展动能加快转换。
【关键词】科技创新投入机制
【政策摘要】2018年,全市财政科技投入20亿元,其中市本级财政科技投入3亿元;到2020年,全市财政统筹各类科技投入资金和基金三年累计100亿元。
【权威解读】市科技局局长丁志强:没有投入就没有产出,没有大投入就没有大发展。科技创新也是如此。此次出台的《措施》,最大的亮点就是明确建立健全财政科技投入制度,逐年增加财政科技投入。在一些具体项目的扶持力度上已经超过了周边地区。
在创新型企业培育方面,对入选培育的企业按上年度研发费用的10%给予补助,领军型企业最高可以补助200万元;对实施产业关键技术攻关项目的补助,最高100万元;对开展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或建立海外研发机构的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对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在泰州转移转化的,单个项目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
在科技创新载体建设方面,对新建的国家级科研机构给予不低于5000万元的重点支持;对国家级科研院所、重点高校等在泰建立独立研发机构、分支机构的,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补助;对特别重大的研发机构和院校建设,我们可以建好实验室、办公用房,让研发团队“拎包入驻”,并且前期运行经费最高可支持500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企业研发机构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10万元补助。
在支持园区建设方面,对建成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园的给予3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国家级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园区,均给予100万元奖励。
在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方面,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50万元、20万元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孵化器,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众创社区,给予50万元奖励。每年安排4000万元用于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支持各类服务平台建设。
【关键词】创新型领军企业
【政策摘要】启动实施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计划,围绕重点领域和重点产业,每年评选10家核心技术先进、集成能力强、引领产业发展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对入选企业按上年度研发费用的10%给予补助,最高200万元。
【权威解读】市科技局高新处处长宋争艳:创新型领军企业品牌知名度高、核心竞争力强、行业带动性大。我市将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立研发平台、开展产学研合作,深耕行业细分市场,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培育一批创新型行业“单打冠军”。到2020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实现三年翻番,超过1000家。
今后,我市将围绕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遴选一批龙头骨干企业,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与国内外顶尖高校共建高水平研发机构,牵头组织实施一批核心关键技术研发项目,转化一批重大科技成果;支持企业以各种形式兼并收购国内外先进企业、研发设计机构、知名品牌、战略资源,介入国际研发分工,引导企业集团化、国际化发展,培育一批核心技术能力突出、集成创新能力强、引领产业发展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后备企业库,实行动态管理,选择高成长性的企业,提供全流程、专业化服务,支持开展核心技术研发。大力培育科技小微企业,支持小微企业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服务、新模式、新业态,加强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创新贷款模式、产品和服务,着力解决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融资瓶颈,促进小微企业成长壮大,培育一批“专精特新”科技“小巨人”企业。
【关键词】企业研发机构
【政策摘要】支持企业承担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中心、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基地)等各类创新载体建设任务,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研发机构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10万元补助,对新认定的省级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给予5万元补助。
【权威解读】市科技局科技条件处处长房春华:在支持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上,这次政策的奖励补助力度很大。今后,我市将着力抓好大中型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定期开展研发机构绩效评估,激励研发活动。加大对新建研发机构的扶持力度,重点支持企业承担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平台和人才工作站点建设任务,每年新建30家省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100家市级企业研发机构;在生物医药与高性能医疗器械、高技术船舶、节能与新能源等主导产业领域,鼓励龙头企业加快高端资源集聚,推进研发机构提档升级,培育一批行业领先的研发机构。
【关键词】产学研深度合作
【政策摘要】柔性引进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高层次人才服务我市科技创新,设立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市财政每年安排4000万元,统筹安排各类公益性技术转移中心、技术交易平台、国内外科技合作、重大科技活动、科技服务外包等产学研合作经费。
【权威解读】市科技局科技合作处副处长万方:开展产学研深度合作,用最新的科技成果改造既有产业,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已成为我市科技进步与企业产业升级的重要途径,对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加快推动企业产学研协同创新,我市将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研发机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形成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中科院泰州应用技术研发及产业化中心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各市(区)工作站建设,推动企业与相关研究所合作共建企业研发分中心。鼓励在泰高校发挥学科专业优势,通过合作研发、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等方式,推动本地高校科技资源与地方经济发展有效对接。鼓励龙头企业联合科研院校、上下游企业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加强共性和关键技术联合攻关,抱团创新,共建大平台,孵化新业务。深化军民融合,推动企业与军工科研机构、军工大企业集团开展技术合作和协同创新,推进军民基础共性技术转化,促进我市企业积极参与军品生产和军民共用技术项目的实施。
【关键词】科技孵化器
【政策摘要】鼓励园区(开发区)、企业、高校院所等领办或创办科技孵化器,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孵化器,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奖励;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机制,对运行成效突出且取得良好经济社会效益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50万元奖励。
【权威解读】市科技局高新处处长宋争艳:孵化器通过为新创办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物理空间和基础设施,提供一系列服务支持,降低创业者的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我市将聚焦重点地区、重点院校、前沿技术,有针对性地加强合作对接,在高校院所挂牌一批,国内孵化器合作一批,国外创新中心驻点一批,产业集聚区自建一批,成为我市更大步伐“走出去”嫁接全球资源的前沿阵地。与此同时,我市将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大力扶持创新创业离岸孵化,促进离岸孵化项目转移转化和产业化,设立创新创业离岸孵化风险投资基金、离岸孵化融资担保基金、离岸孵化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离岸孵化成果奖励基金,确保形成集成效应,合力支持“离岸孵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