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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7-08-07 10:06: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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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讯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充实人员力量,经高新区党工委同意,高新区下属国有独资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身体健康,事业心责任感强,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4、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详见《泰兴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报名

  1、发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和报名期间,通过新闻媒体、高新区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2、组织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8月17日—8月19日(上午8:00-下午6:30)

  报名地点:泰兴高新区管委会三楼党政办(高新区戴王路88号)。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考生填报《泰兴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5)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3、资格初审

  根据报考条件和岗位招聘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发放领取笔试准考证凭证。

  4、领取笔试准考证

  通过报名初审的应聘人员于8月20日(上午8:00-下午6:30)凭领取笔试准考证凭证到泰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三楼党政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过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5、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得多报或重复报名,否则所填报的岗位全部作无效处理,并取消其考试资格。

  (2)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信息和证件(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试应聘资格,责任自负。

  (3)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家长或亲友代为报名,代报名人办理的有关手续代表考生本人意愿。代报名人除按报名要求提供各类资料外,还必须提供代报名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报名结束时,实际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受到行政记过以上处分或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受过刑事处罚的。

  三、组织考试和资格复审

  1.笔试

  考试内容: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或实操能力。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招聘岗位最高得分的60%。

  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考生中按招聘计划数3倍的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在切分线上分数相同的实行同分跟进)。

  面试前,对面试入围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均须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凡不能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在资格复审时因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面试人选(同分跟进)。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方可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参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暂行办法》(苏人社发〔2013〕32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和监督员当场确认后通知考生。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50分。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面试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不合格人员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五、确定体检人选

  将考察情况提交高新区党工委讨论,由党工委按招聘计划数研究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文件执行。

  如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出现缺额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由园区党工委研究确定体检递补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公示3天,公示结果不影响使用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本次招聘人员性质为企业用工,用工单位为国有独资企业,隶属泰兴高新区管理。招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履行转正手续,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工资待遇从优。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八、其他

  本简章由泰兴高新区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7550115

  监督举报电话:0523-80721808

  招聘信息发布指定网站:泰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txgxq.taixing.gov.cn)。此外,本次招聘简章将在泰兴电视台、《泰州日报》、泰兴人才网(http://www.txjob.com.cn)、泰兴人才科技广场网站(http://www.txrckjgc.com)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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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笑林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