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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出台新政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专技人员离岗创业
2017-07-06 10:50: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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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讯 (记者陈羚)为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近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关于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有关人事管理事项的通知》,对高校、科研院所专技人员离岗创业的人事和工资关系处理、社会保险关系处理、离岗期满人事关系处理、离岗(返岗)手续办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通知》规定,我市高校、科研院所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经单位同意并签订合同(协议)后,持科研项目和成果可离岗到企业开展创新创业或自主创办企业。离岗创业人员离岗期一般不超过5年,单位在离岗期内保留其人事关系,停发各项工资福利待遇,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含职业年金),其中个人承担部分由本人缴纳,单位承担部分由单位缴纳,离岗创业期间工龄连续计算。

  为鼓励离岗创业人员积极性,《通知》还明确,离岗人员等同在岗人员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岗位等级晋升,离岗创业期间取得的科技开发和转化成果,作为其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离岗后或创业期满要求返回的,原单位按其原聘专业技术职务做好相应岗位聘任工作,若无空缺岗位,可暂超岗位聘用,今后逐步消化。离岗创业人员在离岗期满时,也可提出办理辞聘辞职手续继续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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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笑林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