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 (记者张仲明通讯员朱鸿宇)近日,我市出台《关于在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部署在全市打造“升级版”的河长制。
丰富的江河湖泊资源和多样的水生态环境,是我市的显著特色和优势。据统计,全市共有16000多条河流,1000多平方公里水面,96.3公里的长江岸线以及里下河地区密布的湿地资源,其中列入《江苏省骨干河道名录》的重要县域以上河道65条;里下河腹部地区23个湖泊湖荡列入《江苏省湖泊保护名录》。
市水利部门相关调研显示,随着近年来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特别是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河湖资源环境约束更加趋紧,河湖保护管理形势仍然严峻。一方面,受河湖资源过度无序开发、非法圈圩等因素影响,河湖水域面积逐步萎缩、综合功能下降。另一方面,河湖水生态退化、水质下降情况尚未完全遏制,河湖生态系统总体仍需进一步恢复。
市水利局局长胡正平介绍,我市2012年就启动实施河长制。与之相比,此次新推行的河长制相当于“升级版”,最主要的变化在于,管护范围更广、管护责任落实更具体,并对管护效果提出更高要求。
例如,过去的河长制中,管护范围主要包括区域骨干河道、重要河道、县乡河道和村庄河塘。此次新的河长制明确提出对全市所有河道、湖泊实行全覆盖管护。
河长制的核心就是领导挂帅、高位推动。过去,通常由河道所在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或水利部门负责人担任“河长”。新的河长制则细化明确,建立市、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河长体系,并在市、市(区)、乡镇(街道)三级设立总河长。同时,在组织体系方面规定,市级总河长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总河长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市(区)、乡镇(街道)总河长由本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其他区域骨干河道、重点湖泊(湖荡)、县乡河道,由所在地党政负责同志担任河长。同时,实行党政主导、高位推动、部门联动,推动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胡正平介绍,此前实施的河长制以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为重点,新的河长制围绕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治理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等重点,突出系统治理、水岸同治、长效管理及功能提升,统筹河湖功能管理、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治理等重点工作,为营造水清岸绿景美的水生态环境提供机制保障。
“河长”不是虚名,今后,“河长”工作成效将直接关系到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实施意见》规定,市每年对各市(区)河长制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未来的河道是啥样?《实施意见》提出,通过全面推行河长制,到2020年全市现代河湖保护管理体系基本建立,日供水万吨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重点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82%,非重点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55%,国考断面水质优于III类水比例100%,“江淮互济、河湖连通、功能良好、水质达标、生态多样”的现代河网水系基本建成,双水绕城的风貌日益凸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