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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九处绿地成为第二批永久性保护绿地
2017-04-26 15:07: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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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讯 (记者钱兰)昨天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批准泰州人民广场等九处绿地为第二批城市永久性保护绿地。

  9处绿地总面积28.7万平方米,其中,海陵区5处,高港区2处,姜堰区2处。分别是:泰州人民广场、泰州文昌游园、泰州海曙园、泰州康桥园、泰州迎春游园、高港港城公园、高港口岸雕花楼景区、姜堰万竹园、姜堰体育公园。

  自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城市永久性绿地保护的决议》出台以来,市政府按照决议的相关要求,不断加大城市绿化建设投入,逐步提升园林绿化管护水平,于2015年申报了第一批10个地块永久性保护绿地。2015年3月,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了天德湖公园等10处绿地为第一批城市永久性保护绿地。两年来,市政府严格执行城市永久性保护绿地管理制度,加强对永久性保护绿地的养护管理,因地制宜对部分景观进行绿化提档升级改造,提升原有绿地景观品质,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取得较好成效。

  按照“成熟一批、确定一批、公布一批、保护一批”的原则,今年,市政府经过调研和筛选,从市区现有绿地中选取泰州人民广场等九处地块,作为第二批城市永久性保护绿地。

  市住建局负责同志介绍,在确定第二批城市永久性保护绿地过程中,主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一是符合规划要求。城市永久性保护绿地服从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并符合相关城市绿化设计规范要求。二是具备良好的生态及景观效益。优先选择已建成的公园绿地、城市风景名胜区等。三是均衡分布、便民利民原则。城市永久性保护绿地布局合理,充分满足市民游憩活动需要。

  “绿地是城市之肺,这是一个福泽后代的工程,希望政府在这一方面继续加大推进力度,在统筹安排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在各市也推行绿地保护。”市人大常委会陈浩月委员说。

  会议指出,对城市永久性绿地进行保护,既是对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又是以绿色发展引领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具体实践。会议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增加投入,持续推进“绿满泰州1213工程”,确保形成点上成景、线上成荫、面上成林、整体成网的城市绿化系统。要做好永久性绿地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永久性保护绿地的示范引领作用,高起点、高标准建设管理好各类公园、风景区和街头游园,把绿化工作做到老百姓身边、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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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笑林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