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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人社局明确解决5大问题时间表
2017-04-17 15:34: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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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讯 (记者陈羚)首批40个“大走访大落实”共性问题中,由市人社局牵头办理的共5个,是办理共性问题最多的部门。

  市人社局近日专题召开局党委会,学习贯彻市委书记曲福田到黄桥老区开展“大走访大落实”活动讲话精神和首批共性问题情况督查会精神,把“大走访大落实”活动作为学习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载体,作为密切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平台,认真落实共性问题解决方案,全力推进共性问题的解决,并明确5月底前由市人社部门牵头办理的共性问题全部落实到位。

  为切实推动“大走访大落实”活动共性问题“农民就业创业缺少专业知识和技能,缺少有效的技术培训”的有效解决落实,市人社局正进一步加强农民培训,提升农民素质,增强农民能力,促进农民更好地就业创业,实现增收致富。

  3月12日上午,市就管中心到“大走访大落实”活动联系点——高港区口岸镇柴墟社区,开展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创业培训券。同时,迅速制定并启动实施农民培训专项方案,深入推行“一企一策、一行一策、一园一策、一地一策”个性化技能培训,建立新生代农民工培训需求调查制度和企业用工预报制度,促进新生代农民工技能培训和就业岗位有效对接。此外,还根据各镇(街)产业结构和报名情况开设相应培训专业,帮助培训机构和各镇(街)对接,确定培训方向和内容,就近选择培训教室、实训场所,开设培训班,把送培训下乡落到实处。今年计划开展农民技能技术培训2万人,创业培训1万人。1至3月,全市已开展城乡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11354人,发放创业培训券36749人,创业培训9716人。

  针对“居民医保可以办理慢性病的病种太少,慢性病、大病门诊报销比例低,因病致贫现象较为突出”这一问题,市人社部门专门召开了各市(区)分管局长会议,研究了落实门诊慢性病增加病种、提高报销费用的相关政策,对各市(区)进行分类指导,分市(区)提出明确要求。

  目前,在前期市区(海陵区、高新区、高港区、姜堰区、市直)、泰兴、靖江已出台城乡居民慢性病相应政策的基础上,兴化市已由该市政府办发文执行慢性病种报销办法。同时,市区拟将慢性病种报销病种从14个增加到17个左右,将每人每年慢性病种总费用2000元适当提高,本月将出台相关文件,从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除此之外,市人社局将制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经办服务配套办法,完善慢性病、大病报销政策和经办流程的相关政策,进一步提升经办效率,方便城乡居民医疗费用结算,切实提高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的医疗待遇保障,完善政策的文件将于5月下发,从7月1日起执行。

  针对“村(社区)卫生室医疗费用不能纳入门诊报销,居民医保不能在村(社区)卫生室刷卡”这一问题,市医保中心全面调研、专项督查,特别是针对兴化市尚没有实现联网的情况,专门召开了协调会,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对下一步工作制定了有效举措。目前,靖江市、泰兴市和姜堰区均已实现村(社区)卫生室门诊医疗费用实时结算。海陵、高港和高新区相关乡镇卫生院正在对接接口开发标准,修改计算机联网软件,争取5月底前完成。兴化市人社部门明确,只要是网络连通的村(社区)卫生室,确保实现门诊医疗费用实时结算。

  大走访中,有群众反映:从企业领取遗孀补助的村民,农保基础养老金未被停发,但从市人社局领取遗孀补助的村民,农保基础养老金从2015年被停发。

  2月24日,市人社部门主动与提出问题的海陵区城南街道新高桥社区对接,了解到这一问题实际上属于个案。3月22日,市人社局农村养老保险处和海陵区人社局组织人员到新高桥社区,宣讲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是不好同时享受的政策规定,得到了村干部和群众的理解。

  下一步,市人社局将进一步加强城乡居保的经办和管理,增加“承诺制度经办项目”——凡申请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都要承诺没有领取企业职工、机关事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含遗孀补助待遇);增加“双检查制度经办项目”——城乡居保经办人员办理待遇发放时,检查企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中是否有申请人领取信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经办人员在办理待遇发放时,检查城乡居保信息系统中是否有申请人领取信息,对不符合领取条件的人员进行清理。

  群众提出的“建议90岁以上的老年人由政府代缴新农合费用”,这项工作由市民政局与人社局牵头办理。在两部门共同会商后,目前已形成建议方案,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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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笑林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