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4月9日讯 4月7日,市纪委市监察局向全市下发《关于落实“六条禁令”开展“四个一”活动的通知》,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部署开展“四个一”活动,通过编发一条短信、组织一次学习讨论、签订一份承诺书和召开一次家属代表座谈会等形式,唱响“六条禁令”从我做起,切实做到“五个过硬”。市纪委市监察局机关党总支以党支部为单位率先组织委局机关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座谈讨论、签订《泰州市纪检监察干部执行“六条禁令”承诺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求,树立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近日,省纪委制定并下发了《江苏纪检监察干部“六条禁令”》。
“六条禁令”要求全省纪检监察干部:严禁发表、传播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一致的言论;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搞特权、谋私利;严禁参加可能影响正确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的活动;严禁非工作需要谈论涉及纪检监察工作秘密的信息;严禁工作期间饮酒和在公共场所酗酒;严禁出入私人会所、营利性陪侍场所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