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 3月8日,兴化市民政局召开自然灾害惠民保险情况通报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自2016年12月27日零时起,该市由政府投入,为市域户籍51.2万户、158万人口,购买的自然灾害保险开始生效。凡2016年12月27日零时起一年期内,所有市域户籍居民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伤害,或因自然灾害造成房屋财产损坏均可获得赔偿。
该市投保的自然灾害保险,分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前者为受到意外伤害的居民及时提供赔付,后者为自然灾害造成房屋财产损坏提供赔偿。
兴化市民政局局长黄满盛介绍,该市自然灾害保险有两大突破:其一,保障限额大幅增加,兴化市自然灾害保险保障额度高于同类地区标准的20%。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方面,如暴风、暴雨、地震等造成的灾害,致人伤亡事故,最高赔偿金额15万元;火灾、爆炸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最高赔偿金额7.5万元;造成的人身伤害医疗费用,每人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金额3万元。其二,保障范围大大扩展,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分别扩展了法定传染病和居民用电意外伤害医疗等5条保险责任,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分别扩展到了家用电器用电安全和管道破裂及水渍等6条保险责任。
据了解,地处“锅底洼”的兴化市,容易遭受洪涝等自然灾害的侵袭。为避免居民“因灾致贫”,该市全力打造“政府埋单、百姓受益”惠民实事工程。实施自然灾害惠民保险是减轻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给市民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增强市民抵御灾害风险能力的有效途径。为此,该市从不宽裕的财政资金里每年拿出近200万元为全市居民购买自然灾害保险。
为确保公益保险项目长期稳定运营,该市采用共保体组织运营方式,以“保费共享、风险共担”为原则,整合市域内人保财险、都邦财险等资源,提供优质服务,有效分摊潜在的巨灾风险。该市同时引入恒泰保险经纪公司作为第三方机构牵头为自然灾害保险设计实施方案,并参与监督、管理,确保保险服务质量。
恒泰保险经纪公司泰州分公司总经理华怡介绍,自然灾害保险生效后,他们已接到5起家庭财产损坏报案和2起人身意外伤害报案,目前正在积极处理中,一经核实近期会赔付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