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 (记者 张仲明 顾海燕 通讯员 印锋)近日,姜堰区在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中试点设立“环境委员”,此举开全国先河,旨在推动环境保护触角向基层延伸。
此次试点涉及该区大公式镇顾野村、娄庄镇放牛村、兴泰镇薛何村与甸址村、华港镇李家庄村,主要是在上述各村党支部设立生态文明建设委员、村委会设立环境保护委员。在具体操作中,各村生态文明建设委员由村支书兼任,环境保护委员由村委会主任兼任。
一个小小的干部兼任能给农村环保工作带来怎样的变化?
据介绍,村两委“环境委员”主要有三方面职能。一方面,要充当环保纠纷“调解员”,即及时了解本村存在环境问题,通过召开协调会等方式,推动协商化解环保纠纷。另一方面是充当重点企业“协管员”。“环境委员”将作为该区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第三级网格的具体责任人,对全村重点企业开展不定期巡查,对企业排污设施运行进行常态化监管,并主动参与做好村庄、河道环境整治监管、秸秆“双禁”、化工企业整治、燃煤锅炉整治、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等全区重点环保工作。此外,还要充当环保理念“宣传员”,努力将环保理念渗透进乡规民约,让绿色环保成为村民共同的价值追求。
“推行该试点,是为了完善村民环境自治规程,探索改善农村环保工作基础薄弱、管理松散现状的新路子、新模式。”姜堰区环保局局长张亚平说。
过去,由于基层生态管理体制不完善,往往导致环保执法人员疲于应付。该区环保执法人员举例说,近期接到群众反映该区某镇有臭味污染,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巡查发现,该镇附近村里的一处晒场上有人在晒鸡粪。随后,执法人员将这一情况通知该镇,该镇又通知村干部协调管理了这一气味污染事件。推行“环境委员”机制后,类似的环保问题不出村就能解决。
据介绍,姜堰区环保局正在出台计划完善该机制。下一步,该区环保局将组织相关试点村的两委“环境委员”接受环保工作专业培训,重点讲解如何发挥民间力量解决环境问题。同时,该区还将通过建立考核机制,让“环境委员”明晰具体职责。
张亚平表示,设立村两委“环境委员”的根本目的,是为了通过完善环境社会治理体系,提升生态文明建设能力,从而在农村形成齐抓共管生态环保工作的新局面。下一步,该区将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广这一新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