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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环保局荣获“十佳人民满意机关”
2017-02-09 14:08: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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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讯 2016年,泰州市环保局在省环保厅和泰州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积极改革创新、全力克难攻坚,全市环保系统齐心协力、奋力跨越,2016年度获得市委、市政府表彰的“泰州市十佳人民满意机关”、“项目大突破项目招引一等奖”以及“改革创新奖”。

  一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服务转型发展。我市2016年通过国家生态市考核验收,海陵、姜堰获得国家生态区正式命名,靖江、泰兴、高港通过国家生态市(区)考核验收,全市建成国家级生态乡镇85个,覆盖率高达95.5%,全市生态红线区域面积达到国土面积的21.01%

  二是加大污染防治力度,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在项目大突破、城建新提升的情况下,全市环境质量保持稳中有升。全市PM2.5平均浓度较2013年考核基数下降28.6%,较2015年同期下降9.8%,好于考核标准6.3个百分点。全市6个国考断面均达到考核要求,达标率为100%24个省考断面有20个达到水质目标考核要求,达标率为83.3%,好于考核目标4.1个百分点。

  三是严格环境执法监管,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期间,共交办环境信访32146件,全部在规定时间高质量办结。同时,针对督察组交办信访及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市共立案处罚71件,处罚金额833万元;责令整改114件,关闭取缔32家。在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的支持下,立案侦查9件,刑事拘留15人,行政移送3件,行政拘留3人;问责18人,约谈18人。制定《泰州市环境监管网格划分实施方案》,充分运用“双随机、一公开”制度,通过随机抽查、交叉互查、突击检查,快速、高效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和环境污染犯罪,保持全市环境监管执法的高压态势。

  四是积极落实改革措施,推动体制机制创新。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联动机制,加强环境准入与产业政策的高效融合。完善生态文明考核评价机制,出台《泰州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评价与责任追究办法》。率先试行生态保护差别化考核办法。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积极实施排污权质押贷款试点,建成并启用重点污染源刷卡排污系统,共审核74个新改扩建项目的排放总量,有偿使用费达2200万元。推进环评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流程,实行边受理、边审查、边公示的并联审批模式,环评审批时间比国家法定时间缩短70%,为全省最短。

  五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落实三年行动计划。全市环保系统启动以提高专业化、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水平和加强效能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四提高、两加强”三年行动计划,已正式出台46个规范文件,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善作为、敢担当、形象好的环保队伍。评比产生两批全市环保系统“奔牛奖”,《泰州日报》头版对此进行了报道,在系统内外产生良好反响。

  2017年,全市环保系统将以”泰州市十佳人民满意机关”为起点,以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为统领,以“263”行动为抓手,持续深入推进“四提高、两加强”三年行动计划,依托绩效管理提升机关效能,为“强富美高”新泰州谱写环保人的璀璨篇章。(金飞捷 俞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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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