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月17日)出炉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提到,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部署推进“人大工作质效提升年”行动,着力提升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质效,打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苏州样板。全年共制定、修改和废止地方性法规13件;听取审议36个专项工作报告,开展5次执法检查、5次视察、1次专题询问、2次工作评议;作出16项决议决定,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9人次。
立务实管用之法。制定《苏州市智能车联网发展促进条例》《苏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苏州市洞庭山碧螺春茶保护条例》,以立法助力产业发展。制定《苏州市乡村建设条例》,推进慈善促进条例立法工作,以立法推动共同富裕。修改《苏州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苏州市教育督导条例》《苏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立法保障民生福祉。在全国率先推进高水平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明确23条建设要求。
依法履行人大监督职责。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年度综合报告,首次听取审议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专项报告,助力提升苏州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成效。听取审议城市更新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苏州市古村落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推动历史风貌保护、老旧小区改造、古建老宅活化利用。开展《苏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推动文明城市建设常态长效。视察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推动破解托育难问题。推动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票决确定的36项民生实事项目全部按时按质完成。
深化拓展代表工作。深入开展“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学习实践活动,在全市开展422次“人大代表讲坛”活动。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开发区人大代表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召开全市开发区人大工作会议,在全省率先全面建立开发区人大代表联席会议制度。在全市10个县级市(区)327个接待点开展人大代表“统一接待日”活动,共2673名五级人大代表和街道议政代表参加,接待群众4192人,收集意见建议2171条。探索设立人大代表经济运行观察点,组建“古城保护”和“文旅融合”专业代表小组。年内232件代表建议在法定时限内全部办结并答复代表,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100%,办成率达81.5%。(苏报融媒记者 朱雪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