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朱琦)昨天是第7个国家宪法日,苏州市隆重举行“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市委副书记、市长李亚平出席活动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振一出席。
2018年新修正的宪法在第二十七条中增加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至此,宪法宣誓制度正式写入宪法。宪法宣誓是国家工作人员履行国家赋予职责的重要仪式。活动现场,市级机关科级干部代表列队站立,右手握拳面向国旗,集体向宪法庄严宣誓:“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李亚平在讲话中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程,把实施宪法摆在全面依法治国突出位置,为我们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市提供了根本遵循。
李亚平表示,要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不断增强宪法意识。要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开展宪法集中宣誓教育活动;要抓好青少年这个“关键人群”,推动宪法精神和宪法意识在年轻一代头脑中落地生根;要抓好阵地建设这个“关键环节”,实现群众学习有场所、有素材、可感知、可获得;要抓好宣传作品这个“关键因素”,不断放大宪法宣传的辐射力和影响力。
当天的活动分为《宪法之光》《法治信仰》《初心为民》三个篇章,通过播放短片、宪法宣讲、现场访谈、TED演讲等形式,全面展现宪法宣传成果和学习尊崇宪法的时代风貌。
市领导徐美健、叶兆伟、江海、程华国,市政府秘书长周伟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