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明年顺利承接市政府集中采购业务,昨天,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的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业务培训班正式开班。
据悉,自明年起,列入江苏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达到集中采购数额标准的项目必须由集中采购机构施行。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被赋予政府集中采购职能,将于明年起,以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名义开展集中采购业务、涉密类项目、政府重点项目及预算单位委托的其他采购业务。
据统计,按照30万元以上标准纳入集采,苏州市集中采购规模占总采购规模将达到60%左右。本次培训旨在提高集中采购业务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和实践操作经验,筑牢廉政思想防线。此次培训课程内容丰富,既涉及政府采购法规方面的理论内容培训,也涵盖了赴张家港、太仓和昆山分中心的实操培训。
据介绍,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是苏州市政府批准设立的非营利性事业法人,项目来源由政府发文明确,业务经费由财政保障,这就决定了政府集采机构在招投标活动中不会受采购人和供应商左右,为采购活动创造公开竞争的平台,提高采购资金使用效益。
记者 朱琦 见习记者 夏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