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报讯(记者大秋)确保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不少于上年,确保完成新增高标准农田20万亩,全年完成粮食收购总量40万吨以上。为切实稳定粮食生产,提高种粮比较效益,确保粮食有效供给,苏州市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确保粮食稳产增效的通知》。
根据“通知”要求,苏州市将认真落实中央提出的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要求,切实承担起“米袋子”省长负责制下的市县长分级负责制,确保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不得少于上年。稳定全年粮食生产,关键是秋粮,各地要切实抓好水稻面积落实,同时在有基础有条件的地方因地制宜发展玉米、薯类、豆类等作物生产,尽力扩大粮食种植面积。
同时,加强粮食最低收购价、农机补贴、耕地地力补贴等政策执行,有效激发基层和农民种粮积极性。进一步提升稻谷补贴精准性,对种植水稻50亩以上的主体,按照补贴标准不低于100元/亩给予扶持,鼓励对种植优良食味水稻品种并采取订单收购的规模经营主体予以倾斜。认真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完成新增高标准农田20万亩。深入开展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完成25个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任务。加快推广绿色优质高抗粮食作物新品种,全市优良食味水稻品种推广面积达70%以上。
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全面推行市场化收购和优质优价收购,全年完成收购总量40万吨以上。继续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打造一批辐射范围广、带动能力强、具有竞争优势的粮食龙头企业。加快“苏州好粮油”行动计划、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和粮食质检体系建设,促进产购储加销“五优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