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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农民合作社3772家 1028家列入今年政府优先扶持名录
2019-04-06 14:30:00  来源: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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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据市农业农村局消息,根据《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关于建立2019年度全省政府优先扶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录的通知》有关规定,经市、县两级审查公示,苏州共有102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符合要求,列入2019年政府优先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录,其中专业合作社300家,土地股份合作社180家,社区股份合作社376家,富民合作社77家,劳务合作社95家。

  苏州是“三大合作”改革的重要发源地,“三大合作”也是苏州农村改革发展的鲜明特色。

  2001年,苏州组建第一家农民专业合作社,2005年吴中区衙甪里碧螺春茶业专业合作社成为全国首家工商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至2018年底,全市依法登记的各类农民合作社共有3772家。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1311家,拥有成员14.2万人,经营行业以种植业、农机服务业、渔业等为主;社区股份合作社1309家,已基本覆盖到苏州市全部村和涉农社区,拥有成员126.9万户,量化经营性资产总额467亿元;土地股份合作社552家,拥有成员109万个,入股土地面积104.46万亩;富民合作社237家,拥有入社成员6.13万,股金总额71.5亿元;劳务合作社363家,入社成员1.7万人,为成员提供岗位1.1万个。

  苏州农民合作社逐步呈现出主体多元、类型多样、服务全方位的发展特点,已经成为苏州现代农业和乡村振兴的主力军,成为带动农民致富增收的重要载体。2016年,苏州被列为全省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整体推进市,常熟市、吴中区被列入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社建设试点单位。2018年,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分红总额约33亿元。

  近年来,我市通过规范提升、创新发展、优化服务等,高质量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我市在全省率先确立农民合作社法人地位,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监督体系,实现市县镇三级指导部门与合作社信息互联互通,建立健全异常运行合作社名录,实现常态化监测与年报公示率、优先扶持名录有机结合。同时,大力推动农民合作社示范创建,全市农民合作社拥有“三品一标”论证数量超过1200个。

  至目前,全市共有示范合作社407家,其中,国家级27家,省级140家,苏州星级合作社240家。全市农民合作社发展坚持城乡融合理念,跳出农业发展农业,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道路,打响“太湖农耕”合作社公共品牌,探索组建农房合作社等。市县两级财政每年安排3500万元专项资金,从项目、人才、保险、品牌建设等方面形成了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的立体化、可持续的政策“组合拳”。

  据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录实行年度动态管理,每年度申报审核公布一次。列入政府优先扶持名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承担省级农民合作社项目,参与苏州市各市、区政府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建设项目实施,各级政府安排的各项用于农业的资金应当优先支持列入名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记者 陆晓华 实习生 谢萧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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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韩震霞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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