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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部门公布苏州人最关心十大人社热点问题
2019-03-04 10:17:00  来源:城市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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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人社部门公布了去年苏州市民最关心的10个人社热点问题,涉及社保编号查询、参保证明开具、个人缴纳社会保险、社保关系转移、大病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等。该热点问题通过分析后台大数据而得来,在公布时“苏州人社”微信上同时发布了解答。本篇稿件中,记者选择了两个热门话题进行展示。

  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用完后咋办

  符合医疗保险结付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不含门诊特定项目医疗费用)先从个人账户中支付。从2018年4月1日起,个人账户用完后,每一结算年度内,在职职工(含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并享受地方补充待遇的人员、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协保”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下同)个人自负600元、退休人员个人自负400元后,在规定限额内(在职职工4000元、退休人员4800元)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比例结付,其中:在市区B级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所)、单位卫生所发生的门诊费用,按在职职工80%、退休人员90%的标准结付;在市区定点医院、B级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门诊费用,按在职职工60%、退休人员70%的标准结付。

  参保人员门诊就医配药时,不论医保个人账户金额是否用完,都必须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通过划卡记录本人医疗费用发生情况和累计情况,以免影响补充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待遇的享受。

  女职工生育可享受哪些保险待遇

  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产前检查补贴、生育营养补助等待遇。其中,生育津贴按照计发基数乘以职工产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按职工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前12个月生育保险月人均缴费基数除以30计算。计发天数为:顺产的,128天;难产、剖宫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前检查补贴按1000元的标准计发。生育营养补助按本市上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计发。2018年7月1日起,计发标准为1747元。

  在本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女参保人员生育时,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和《生育保险联系单》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经医院审核确认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资格的,由经治医生填写《参保职工生育与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告知单》,交本人签字确认。出院结账时,参保人员只需支付自费药品及特需服务项目的费用。市社保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生育医疗费的次月,将一次性产前检查补贴和生育营养补助拨付至参保人员本人社会保障卡上的苏州银行借记账户;在女职工产假期满的次月,将生育津贴拨付至用人单位。(记者冷凝)

  链接

  十大人社热点问题依次为:

  1、如何查询社保个人编号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情况?

  2、苏州市区(市本级、吴中、相城、高新区、姑苏区)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因工作或生活需要,长期住在外地的,如何在居住地直接刷医保卡看病?

  3、苏州市区参保人员如何开具参保证明?

  4、如果暂时没有工作单位或者从事自由职业,个人可以自己缴纳社会保险吗?缴费标准是多少?

  5、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用完后,去门诊看病还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吗?

  6、如何办理跨统筹地区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

  7、苏州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及待遇标准是多少?如何领取大病保险待遇?

  8、如何查询苏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的制卡进度?若不慎遗失社保卡,如何挂失呢?

  9、女职工在生完孩子后,可以享受哪些生育保险待遇?如何领取待遇?

  10、技能提升补贴的申请条件是什么?申领流程是怎么样的?

标签:生育;参保人员;生育保险
责编:胡悦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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