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召开的全市乡村振兴工作会议上,2019年市委一号文件——《中共苏州市委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推动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正式下发,与今年中央、省委一号文件一脉相承,今年市委一号文件也提出了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树立了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鲜明导向。
今年市委一号文件对照到2020年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领域仍有不少必须完成的硬任务,以及对照到2022年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阶段性目标,围绕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总方针,抓重点、补短板、强基础,提出了7个方面、31条政策意见,加快推动全市乡村振兴工作。
四个优先,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导向鲜明
市委一号文件提出,要坚持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
其中,坚持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就是继续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制度保障,切实把抓“三农”、抓乡村振兴作为“一把手工程”。同时,把乡村振兴工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
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主要是“四个优先”:优先考虑“三农”干部配备,优先满足“三农”发展用地保障,优先保障“三农”资金投入,优先安排农村公共服务。在干部配备上,注重把优秀干部充实到“三农”战线,优先选拔熟悉“三农”工作的干部充实各级党政班子,尤其要选优配强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三农”用地保障上,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预留不超过 5%的规划建设用地指标专项支持农业农村发展,优先支持现代农业建设、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民生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用地。“三农”资金投入上,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优先保障和金融优先服务领域,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县域新增贷款主要用于支持乡村振兴,做强做优乡村振兴建设引导基金,到2020年基金累计总规模达到115亿元。公共服务上,大力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构建标准体系引导约束机制,全面推行清单制,到2020年覆盖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较为健全。
一号文件还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把落实“四个优先”的要求作为做好“三农”工作的头等大事,同政绩考核联系到一起,层层落实责任。
补短板,农村人居环境更美公共服务更好
过去一年,我市着力推动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实现良好开局。但对照到 2020 年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照到 2022 年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阶段性目标,我市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还存在不少短板弱项。
市委一号文件提出,扎实推进乡村建设,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短板。
农村人居环境方面,重点是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全面推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确保到 2020 年苏州农村人居环境实现阶段性明显改善,主要指标为:全市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 95%,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 75%以上的整治任务;全市重点村、特色村生活污水治理实现全覆盖,农村地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90%以上;每年建成不少于 350 个三星级康居乡村和 10 个康居特色村;全市每年整治农村河道 1000 条,基本消除城乡黑臭水体和劣 V 类水体。
公共服务方面,将进一步推进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光网乡村”工程等,力争到 2020 年实现“镇镇有示范路”目标,在已实现农村地区光纤宽带网络、4G网络全覆盖的基础上,逐步开展 5G 网络规划、建设和应用。推动养老服务设施向农村地区延伸,今年开工建设10家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新建养老机构床位1000张、日间照料中心100家。加快城乡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和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到 2020 年全市新建(改扩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55 家,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实现全覆盖。
兴产业,乡村产业发展要高质量
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重点,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
市委一号文件提出,要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具体包括持续开展“三高一美”建设、着力培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加快提升农业科技水平、促进乡村产业融合发展四个方面。
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按照目标,今年要完成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到 2020 年,全市新增高标准农田15万亩,新增农业园区面积8万亩,全市规模经营农田面积基本完成一遍轮作休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超过 90%。
在“苏州大米”公用品牌建设基础上,继续加大力度培育我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着力培育孵化一批“苏”字头农业特色品牌。支持农业经营主体注册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到 2020 年全市新增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10个,全市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达到80%。
加快实施农业科技示范工程,强化创新驱动发展,完善农业科技创新机制,力争到2020年全市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72%。加快农机装备技术创新,整体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到2020年全市农业机械化水平达90%。加快实施数字乡村战略,推进全产业链、全链条数字农业示范应用,今年农业信息化覆盖率达67%。
促进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以制度、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为动力,积极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今年全市农业龙头企业销售收入增长6%,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超过5.0。积极推进农业与文化、科技、教育、旅游、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今年新增共享农庄10个、休闲农业精品村7个、乡村旅游精品线路10条,全市休闲农业收入达39亿元。
强基础,为乡村振兴深入实施提供保障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动乡村振兴深入实施,需要进一步筑牢农业农村发展的基础。市委一号文件从农民增收、乡村治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等方面作出了部署。
坚持富民优先导向,加快构建农民增收长效机制。一些新的政策措施将实施,如,我市将创业担保贷款调整为富民创业担保贷款,把支持对象扩大到全体农村创业者,个人自主创业贷款最高额提高到 50 万元。完善农村失业人员培训补贴政策,从今年起到 2020 年底,对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在培训期间每月按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生活费补贴。
弘扬现代文明乡风,加快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我市将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全面推广以农村社区为基本单位的村民自治国家级改革试点经验,持续深化“五民主两公开”制度,到2020年村民委员会依法自治达标率达 98%,所有行政村均开展乡村“微自治”。
发挥农村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加快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我市将进一步强化村党组织书记激励保障,全面推行县级备案管理制度。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年度增长率保持 20%以上。
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我市将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更多更快更好参与乡村振兴,全面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广重大投资项目“专员服务制”。深化土地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四上”改革(资产上图、监管上网、交易上线、权属上证),加快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水平。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强化高质量绿色发展导向,加快构建新型农业补贴政策体系。(苏报融媒记者 陆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