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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去年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领跑全省
2019-02-19 09:27:00  来源: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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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报讯(苏报融媒记者大秋)2018年,苏州紧紧围绕“六个高质量”目标,着力深化改革开放,着力培育新动能,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人民生活水平迈上新台阶。据国家统计局苏州调查队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资料显示,去年苏州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5476元,比上年增长8.3%,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首次突破6万元关口,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首次突破3万元,均位列全省第一。

  从可支配收入构成来看,人均工资性收入34948元,同比增长7.6%,占可支配收入的63%,是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动力;人均经营净收入5275元,同比增长5.9%;人均财产净收入9028元,增速居首位,同比增长13.5%;人均转移净收入6224元,同比增长7.6%。调查资料还显示,去年苏州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3481元,同比增长8.0%,这是苏州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首次突破6万元。其中,可支配收入的4项构成呈现全面增长态势,工资性收入增长和财产净收入增长对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贡献较大,贡献率分别达56.4%和28.8%。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首次突破3万元,达到32420元,同比增长8.1%。

  2018年,苏州老百姓赚得多,花钱也更有底气。调查资料显示,去年苏州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3327元,同比增长6.8%。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7403元,同比增长6.5%;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1587元,同比增长6.4%。从结构上看,八大类消费支出全面增长,食品烟酒增长2.1%、衣着增长6.4%、居住增长11.9%、生活用品及服务增长8.3%、交通通信增长2.5%、教育文化娱乐增长8.9%、医疗保健增长13.3%、其他用品和服务增长10.8%。从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来看,医疗保健、居住、其他用品和服务支出增长较快,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3.5%、12.1%、11.5%;食品烟酒、居住、交通通信支出占消费支出的比重较大,分别为25.1%、24.9%、16.4%;居住、教育文化娱乐和医疗保健支出对消费支出增长的拉动作用最为明显,贡献率分别为43.7%、19.7%和9.2%。

  据悉,2018年江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096元,比上年增加3072元,同比增长8.8%,收入水平排在上海、北京、浙江和天津之后,位列全国第五。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200元,同比增长8.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845元,同比增长8.8%。

标签:收入;苏州;消费支出
责编:胡悦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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