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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入火场抢出煤气罐 社区服刑人员戴罪立功获减刑
2019-01-07 15:02:00  来源:苏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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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赵晨民)2018年3月,昆山某小区燃起熊熊大火,浓烟从五楼一住户家中冒出。正当危急时刻,一名大叔奋不顾身冲进屋里将烧得发烫的煤气罐拖出,避免了一场可能发生的爆燃事故。这位大叔叫郝星(化名),他是一名社区服刑人员,他的英勇行为给他换来了减刑。近日,郝星收到了减刑裁定书。

  2018年3月20日,小陈在阳台晒衣服,闻到屋里一股烟味,才想起煤气灶上还蒸着蛋,跑进屋时厨房已经起火。害怕的小陈赶紧跑下楼报警,在楼梯处,她遇到了一名大叔。大叔见女孩如此慌张,询问得知屋里着火了,于是他二话不说,立马冲上了楼。这时,厨房的火比之前更大了。在浓烟中,大叔摸到了已经烧得发烫的液化气钢瓶,赶紧拧上了阀门,用力将它拖到了楼道,随后又与闻讯赶来的邻居们一起用水桶、面盆接力灭火,最终火情在消防部门赶到之前被扑灭了。

  郝星还有另外一个身份——社区服刑人员。三年前郝星被判犯交通肇事罪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这次救火,他受到了表彰。昆山市检察院在监督过程中发现,郝星的救火行为可能符合重大立功而应当减刑的条件,于是该院向昆山市司法局发出减刑审查提醒。之后,检察官针对昆山市司法局提出的减刑建议书,先后走访了火灾现场、消防部门等,向当事人小陈以及当时参加救火的多名群众核实情况,审查了见义勇为认定的程序等,认为郝星确实有重大立功表现,符合减刑条件,同意司法局的建议。最终法院裁定对郝星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缓刑考验期缩减六个月。

  (本文感谢昆山市人民检察院蒋兰琴唐慧玲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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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徒滢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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