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苏州市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放心行动的第四个年头,同时也是关键期和攻坚期。
今年,苏州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的工作要求,以争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契机,以持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放心行动为抓手,积极创新专项整治工作机制,重拳严打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强化行刑衔接和联合惩戒,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得到进一步好转、市场环境得到进一步净化、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
罚
数量金额全省领先
专项整治解决专项问题。今年,苏州市食药监局采取综合执法、部门联动的方式深入推进23个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包括:食用农产品采购索证索票、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非洲猪瘟、中药饮片质量安全、高风险医疗器械等,重点对无证和超范围生产经营食品药品、食品(保健食品)“两超一非”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非法添加禁用化合物)、生产经营不符合标准的食品药品等当前突出问题进行风险管控。今年1-11月,累计出动检查人员18万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46万家次。
针对群众关切、社会热点和高风险产品,该局开展“靶向”抽检,做到风险隐患早发现、早处置。今年1-11月,累计抽检食品5.85万批次,合格率98.02%,累计快检食品近236万批次,合格率99.96%,累计公布259期抽检信息,抽检率突破每千人5.48批次,持续保持全省领先;累计抽检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2149批次,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100%予以查处。
在投诉举报方面,充分利用平台整合归集的优势,实行受理、交办、回复“三统一”。苏州市食药监部门进一步优化服务模式,前移受理平台,走进社区、老年大学现场登记百姓诉求、解答百姓困惑。今年1-11月,苏州市食药监部门累计受理食品药品投诉举报14846件,比2017年同期增长13.10%,全部按照规定程序处理办结,及时处办率和抽查满意率均为100%。市食药监局在“便民杯”优质服务竞赛考评中连续被通报表扬,在第三季度考评中荣获“流动红旗”和荣誉证书。
对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食药监部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露头就打、毫不手软。今年1-11月,查办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5221件,罚没款金额为5494万元,分别达到去年全年总量的112%和192%,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货值金额超5万元的案件较去年同期有90%左右增幅,货值金额百万以上的案件达到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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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现在更管今后
通过“行刑衔接”,可对不法分子形成强大震慑力。苏州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公安、检察院等部门进一步密切协作,在去年食药监警务室全覆盖基础上,率先在全省启动市县两级同步建立检察机关驻食药监检察官办公室并实现全覆盖,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再上新台阶。截至11月,食药监部门向公安部门移送食品药品涉嫌犯罪案件176件,达到去年全年移送总量的130%;就食品药品刑满释放人员后续管制、从业禁止等方面与检察机关进行合作,防止“重操旧业”。
与苏州市公安局联合出台文件,积极推进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处罚到人工作。在全省率先启动了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设,全市十九个部门联合出台了开展联合惩戒的规定。本月底,将确定今年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名单。
苏州市食药监部门坚持依法监管和包容审慎相统一。在监管执法过程中,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民营企业和人员的一般违法行为,慎用查封、扣押等措施。
苏报通讯员徐明华邢丰峰曹茂兰苏报记者金追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