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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结束征求意见 市民热议
2018-11-06 09:44:00  来源:姑苏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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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天,《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结束公开征求意见。对于普通市民来说,他们关心的是,实行专项附加扣除后,我可以抵扣掉多少个税,这些专项支出应该扣在夫妻哪一方更能少交税?而对于公司的财务人员来说,他们更关心的是这些专项附加扣除实行以后的实际操作。

  增加6项专项附加扣除,更体现公平

  此次个税改革,在将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的同时,还首次增加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6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是多少?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子女教育方面,每个子女每年定额扣除1.2万元;继续教育方面:每年定额扣除3600元或4800元;大病医疗方面,超过1.5万元的部分每年限额6万元据实扣除;首套房贷款利息方面,每年按1.2万元标准定额扣除;住房租金方面,根据不同城市标准定,最高每月定额扣除1200元;赡养老人方面,每月按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财政系副教授陈忠认为,刚刚结束征求意见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从原先的标准扣除到专项附加扣除,最大的好处就是考虑了个人负担的差异性,可以说更加公平了。

  不过,陈忠也提出了一些想法,比如说,子女教育支出更多的人认为应该改成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执行的子女抚养支出,把3岁以下婴幼儿的抚养支出增加进去。

  家庭负担越重的人享受扣除多,财务人员期盼可操作性

  在此次个税改革前,工薪所得的扣除因素单一,主要有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项目。按照现在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家庭支出负担较重,上有老、下有小、有房贷的中年人获利最好。他们很大概率可以享受子女教育、首套房贷、赡养老人等多项专项附加扣除。因此,不少网友将“专项附加扣除”解读为“单身税”,理由是单身人士不存在子女教育等支出。

  章莹莹是一家中型国企的财务人员,专门负责员工的个税部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出来后,她和同行们也进行了热烈的探讨。明年起,每位员工的扣除因素不一样了,员工可以享受一项或者多项专项扣除。“很多专项扣除属于员工的隐私,我们并不了解,比如说,员工有几个小孩,房子是否属于首套房,是否有老人属于赡养等等,”章莹莹希望有更明确的实施方案出台。

  减税力度有多大,扣在夫妻哪一方更划算

  “我最关心的是,明年开始我可以少交多少个人所得税!”对于大多数的苏城老百姓来说,减税力度才是他们最关心的。

  在苏州一家日资企业上班的邱女士这个月已经尝到了此次个税改革的“甜头”。她每月税前收入一万元,社保公积金之类大约要扣除2000元左右,之前每个月要扣340多元的个人所得税,10月初拿到的工资条上扣税部分俨然只有90多元了,“一下子少交了近250元。”看到新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后,她自己也算了一下,“扣掉子女教育支出、赡养老人支出和贷款利息支出的话,我大概不用扣个税了!”不过,仔细研究了征求意见稿之后,邱女士打算把子女教育支出和贷款利息支出全部扣在老公名下,“我老公可以从20%降到10%。”

  在征求意见稿中,子女教育支出既可以父母一人扣除50%,也可以由一方扣除100%;首套房贷利息可以选择由夫妻其中一方扣除;夫妻租房的情况,在同一地租房只能由一方扣除租金支出,而在不同城市工作,且各自在主要城市没有住房的,可以分别扣除租金支出。因此,业内人士建议,如何抵扣可以更少交税,需要每对夫妇仔细核算。本报记者大秋

标签:意见稿;支出;个人所得税
责编:胡悦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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