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1月5日),苏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主任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苏州市区道路交通系统治理整体提升实施意见(2018-2020年)》有关情况的报告。
记者了解到,《苏州市区道路交通系统治理整体提升实施意见(2018-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经市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已进入执行阶段。根据该实施意见,市区将以6个方面25项系统治理任务为抓手,通过为期三年的道路交通系统治理,达到交通治理更加系统、道路通行更加顺畅、绿色交通更加完善、静态交通更加有序、交通管理更加智能、交通出行更加文明的整体提升目标。
根据实施意见,苏州将严格控制路内停车,切实保障道路通行功能,在古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新兴中央商贸区,压缩路内私家车停车泊位供给,为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新能源车、残疾人车等提供更多更便捷的临时停靠站点。落实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实施计时为主、计次为辅的收费办法,根据区域、时段、路内外等不同类别实行级差式收费标准,通过价格杠杆策略和时空资源优化配置来调控交通出行需求,实现区域停车供需动态平衡。至2020年全面实现内环高架范围内主次干道差别化停车计时收费。
在备受市民关注的停车资源方面,苏州还将充分利用人防、广场、公园的地下空间建设公共停车设施,并探索建立停车设施错时共享利用的协调机制,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商贸区和居民区错时共享停车,提高泊位利用率。先期以古城区为试点,推动古城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周末、节假日和夜间提供一定比例的车位用于居民错时停车,推动停车资源合理共享高效利用。
为进一步调优交通结构、推动绿色出行,苏州还将用三年时间优化常规公交线网,推进“公交布局区域化、公交线路短型化、公交车辆小型化、公交轨道喂给化”,推行社区巴士小型化公交运行,提升公交出行便捷性、可靠性,至2020年优化新辟公交线路90条以上。推进公交场站一体化管理、标准化建设,出台公交场站配建标准,完善公交停靠设施,至2020年标准化公交场站达到50个。同时,苏州还将推进公交专用道建设,保障公交路权,全面实施公交专用信号优先,提高公交运行速度,缩短公共交通出行时间成本,提高公交对小汽车的竞争力。(苏报融媒记者 薛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