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在临顿路轨交站点附近,执法人员对随意停放的电动车开具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并把它贴在了电动车上。随后,执法人员又把电动车搬到了货车上,准备移送到专门的停放点。这也是自苏州姑苏区开展非机动车规范化停放专项整治以来,开具的首张处罚通知单。
为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姑苏区相关部门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从10月12日起,在全区范围内针对非机动车乱停放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整治。10月18日,苏报刊发了《关于在姑苏区范围内开展非机动车规范化停放整治的通告》。
昨天上午,记者在观前商圈临顿路口看到,电动车乱停乱放现象依然存在,有些电动车还占据了盲道。姑苏区城管委执法处副处长朱襄昆介绍,从18日至21日,他们对违反非机动车定点停放规定的行为以规劝提醒为主。昨天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苏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第十六条第二项规定,正式开始对非机动车无序停放行为处以50元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将依法对其非机动车实施暂扣。对违法停放且车主不在现场的,将依法实施拖移,并责令非机动车所有人至指定场所接受处罚。
目前,姑苏区已设置新市路252号、临顿路17号、西园路571号、南门路朱公桥南弄69号等4个受理点,进行违停拖移车辆处罚的受理。处罚完成后,凭处罚决定书至虎阜路原香料厂地块停车场取车,查询联系电话:65831110。(苏报融媒记者 管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