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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出台培育计划,打造标杆型企业和标志性产业
2018-07-02 17:44: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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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7月2日讯 苏州加快培育“独角兽”,以标杆型企业和标志性产业形成苏州创新创业高峰。近日,《苏州市独角兽企业培育计划(2018-2022年)》出台,我市将着力推动一批具有颠覆式创新、爆发式成长、竞争优势突出、未来产值大的创新型企业加速成长为独角兽企业,形成以独角兽企业为代表的标志性产业。到2022年,全市纳入独角兽培育企业库的企业力争累计达200家以上,力争培育形成15家左右独角兽企业。

  《苏州市独角兽企业培育计划(2018-2022年)》提出,面向纳米技术应用、生物医药、高端医疗器械、集成电路(含化合物半导体)、机器人与人工智能、新能源、新材料等苏州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比较优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导产业,聚焦打造一批创新发展的标杆型企业。同时,集聚各类创新资源,加大培育扶持力度,快速形成以独角兽企业群为代表的苏州标志性产业。此外,独角兽企业培育计划的实施,也将助推我市建立健全分层孵化体系,构建从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到独角兽企业的成长培育机制。

  据介绍,为避免仅依据企业估值一个条件来确定独角兽企业,《培育计划》分别设置了基本条件和优选条件。基本条件为:在苏州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5年以内、估值一般在1亿美元左右,或成立5年至8年、估值一般不低于3亿美元,或成立8年以上、估值一般不低于5亿美元;获得过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未上市;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优选条件为:所在行业属于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先导产业或新经济新模式;企业经营管理稳健;颠覆式创新能力强;创新成果显著;未来爆发式成长的可能性大;优先培育瞪羚企业发展成长为独角兽企业。

  同时,在培育措施上,《培育计划》提出了一系列支持举措。如,在建立企业培育库的基础上,发布独角兽培育企业名单,加快形成面向独角兽培育企业的遴选、孵化、加速等一整套的运行机制和保障措施;对纳入独角兽培育库的企业,自入库次年起,按照其上一年度实际发生研发费用(经税务部门认定的研究开发费用)的20%给予最高200万元的研发后补助,连续支持五年,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对独角兽培育企业科技贷款利息支出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对合作银行给独角兽培育企业发放“科贷通”贷款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风险补偿;根据独角兽培育企业的特征,制定有针对性的用地政策,推动独角兽培育企业扎根苏州。

  同时,《培育计划》还提出,上下联动共同培育独角兽企业。日前,苏州工业园区已率先出台《关于实施独角兽企业培育工程的若干意见》。(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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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顾伟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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