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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一小区停车位“吃掉”绿化惹争议 相关部门回应
2018-06-25 16:16: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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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6月25日讯 随着苏州吴江汽车保有量的连年攀升,停车难、乱停车问题日益凸显,而这些矛盾在一些住宅小区内尤为明显,考验着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能力。

  近日,家住江城花园小区18栋的崔先生向记者反映,该小区物业为解决小区车位紧张问题,在没有征得业主们同意的情况下,将小区内的绿化区域改建成停车位,引起了不少业主的不满。

  绿化改车位确有其事

  根据崔先生提供的地址,记者驱车驶入了位于松陵镇梅石路的江城花园小区,虽然大门入口设有门禁,但外来车辆畅行无阻。崔先生告诉记者,由于物业方管理不力,门禁系统形同虚设,经常有周边的外来车辆进入小区挤占车位,这也是小区内车位紧张的一个重要原因。

  在小区7栋、8栋之间,记者看到,几名工人正在花坛前用水泥将道路填平,花坛有明显被修补的痕迹。崔先生表示,该处花坛原本更宽,种植的绿化也更多,如今被拦腰截断,有近一半面积将被腾出来作停车位,而整个小区内还有几处绿化区域正在改建中。

  “我记得很清楚,他们第一次施工将绿化改成停车位是在去年7月,就在我住的那栋楼前,后来快完工的时候,有业主打12345热线反映,城管部门派人过来看了一下,随后就停工了,没想到今年端午节前又开始了。”崔先生一边说着,一边带着记者来到了18栋前,只见绿化区旁的停车位呈现灰白两个色系,显然有一部分是后期扩建的。

  据同住在18栋的张先生回忆,此前物业方面曾解释,因有车辆一直停靠在18栋右侧的小门前,堵塞消防通道,这才选择牺牲旁边的绿化增加停车位,以期改善这一问题。“但我们小区的两个消防通道常年处于关闭状态,何谈疏不疏通?况且新增车位后还不是照样有车乱停在门口,加强管理才是硬道理。”张先生表示,去年物业牺牲近百平方米的绿化增了五六个车位,对缓解停车难、乱停车问题并没有起到太大作用,反而影响了小区的人居环境。

  业委会是否与业主沟通存疑

  为进一步了解事件详情,记者致电了江城花园小区物业。据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回应,此次改建并非物业单方面计划实施,而是在接到江城花园业委会的议案后才开始动工的。

  业委会通过议案必须召开业主大会,征得绝大部分业主同意后方可实施,那为什么江城花园里还有那么多业主对改建工作表示反对呢?

  “压根就没开过业主大会。”对于改建议案一事,崔先生表示并不知情,此前也未受邀参加业主大会。记者随机询问了小区内的几位居民,得到的是相同的回答。

  崔先生还告诉记者,目前业主方面已经建立起了一个一百多人的微信群,并且还会让更多不知情的业主加入进来,就绿化改车位一事与物业和业委会协商。

  面对业主们的质疑声,江城花园业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整个小区有500多户住户,800多辆私家车,但车库、地面停车位、地下停车位加起来也就400多个,完全无法满足停车需求,因此业委会才决定实施绿化改车位计划。至于流程是否合规,该负责人坚称召开过业主大会,改建工作也以通知的形式向业主们进行了公示。

  对于业委会的回应,业主们显然不买账。有业主甚至表示,“业委会和物业说,每次改造或涉及动用维修基金的施工都有公示,需要业主投票表决的都有签字,但从未见过,很多业主都说没有看到过,没有签过字,我们需要他们提供存档资料。”

  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

  就江城花园绿化改车位一事,记者咨询了太湖新城物管科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目前许多老旧小区确实存在停车位紧张的问题,而将绿化区改为停车位也是一种可操作的解决办法,吴江已有成功案例,但流程必须规范。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二十九条规定,业主大会会议决定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以及改造、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十条还指出,业主大会会议应当由业主委员会作出书面记录并存档。业主大会的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及时公告。

  “因此,江城花园绿化改车位的前提是召开业主大会,并且起码征得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方可实施,此外还得保留会议存档资料。”上述负责人表示,目前太湖新城物管科已派人介入此事,通过查阅相关会议记录、业主签名等资料进行监督,如确实存在不合规行为将立即叫停改造工程,并责令物业方面进行整改。(吴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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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顾伟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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