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6月12日讯 十年前,3岁的牛牛(化名)与其祖父母在苏州一家商场三楼选购物品时,从三楼坠落至一楼,头部着地受伤。直至去年,牛牛前往北京检查,报告显示癫痫病症,需终身服药。为了能获得商场对此次事故后续治疗的赔偿款,牛牛家人找到姑苏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据介绍,牛牛当时被送往医院救治,虽未危及生命,但留下了后遗症。出院后,牛牛父母与商场签订调解协议,商场支付了治疗费用,并约定经司法鉴定后,另行协商赔偿事宜。自出院后,牛牛每年都会发病,常年服用药物稳定病情,其间商场按协议承担了医药费。直到去年,牛牛被确诊为癫痫,需终身服药。
牛牛父母是外来务工人员,收入不高,加上长期医药费用支出,家庭经济拮据。姑苏区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案件后,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律师认为,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遂将商场起诉至法院。
法庭查明,牛牛在商场四楼到三楼的自动扶梯口玩耍,从扶梯扶手边的金属栏杆之间坠落。金属栏杆之间虽安装有铁皮板遮挡部分空间,但事发后铁皮板已被撞开不在原位,表明栏杆的整体设置明显不够可靠,不足以有效排除安全隐患,故商场应对牛牛坠落受伤产生的损失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同时,事发时牛牛的祖父母作为其临时监护人,放任其单独在具有一定危险的自动扶梯边玩耍,直至其坠落才发现,忽视了对未成年人的监管、看护责任,对事故的发生也有相应责任。最终,法院判决商场应当对牛牛的损伤后果承担70%的赔偿责任,赔偿营养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共计58万余元。(记者管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