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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驾乘坐人员未系安全带 当场罚款5元!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8-03-17 10:00:00

  中国江苏网3月17日讯 3月15日,苏州市吴中区东吴南路与石湖西路路口,一辆小轿车上的副驾乘坐人员因为没有按照规定系好安全带,被吴中交警依法当场处以罚款5元的处罚。这是苏州首张通过警务通打印出来的5元罚单。

  当天下午,一辆正在东吴南路与石湖西路路口等红灯的轿车被执勤交警拦了下来。自己哪里有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对此一脸茫然。而当交警说明了原因,驾驶人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该车副驾位置的乘坐人员没有按规定系好安全带。交警当场对乘坐人员开具了罚款5元的罚单。

  吴中交警城南中队民警表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可以处以5元罚款。”

  执勤交警当场处罚据介绍,这张打印于当天下午2时的罚单,是苏州首张通过警务通打印出来的5元罚单。民警说:以往此类小面“额的处罚,交警都是开手抄单的。用警务通打印出来的罚单,还是第一次。这是交警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体现。”(邹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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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震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