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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江南水乡古镇保护办法》3月1日起实施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8-03-01 08:55:00

  《苏州市江南水乡古镇保护办法》从3月1日起实施,将进一步促进江南水乡古镇的可持续发展。

  《办法》提出,要对苏州市行政区域内、已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以及后续加入的历史文化名镇保持和延续古镇传统格局与历史风貌,维护古镇的真实性、完整性。《办法》明确保护对象包括古镇整体空间环境、河湖水系、历史文化街区、具有地方特色的历史建筑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涵盖内容丰富。

  苏州市文广新局文物处处长 谢晓婷说, 从古镇完整性的角度来考虑,确实是要对古镇内相关的一些点线面上的要素,进行一个完整的保护,我们会邀请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出相应的细则。

  《办法》强调,保护要“以人为本”,古镇要重点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无污染、无公害的产业,防止无序和过度开发。鼓励原住民在古镇区居住、工作,实现活态传承。

  目前,江浙两省古镇联合申遗工作正稳步推进。苏州共有甪直、周庄、千灯、锦溪、沙溪、同里、黎里、震泽、凤凰等镇列入联合申遗名单。 (苏州新闻记者 季菊梅 何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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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顾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