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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明年将作修改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12-06 14:53:00

  中国江苏网讯 (记者薛卿)昨天,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振一主持召开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主任会议。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立法计划。根据计划,《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将在明年作出修改。

  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立法计划共安排计划项目6项,即制定《苏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条例》、修改《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苏州市节约用水条例》《苏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苏州市旅游条例》。同时,市人大常委会把制定《苏州市不动产登记条例》《苏州市残疾人保障条例》《苏州市违法建设处置规定》《苏州市精神卫生条例》、修改《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工作条例》列为2018年立法计划调研项目。其中,《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修改情况备受市民关注。据了解,修改该《条例》是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项目,经过近一年的调研,已基本具备立法条件。明年《条例》的修改将解决实际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满足当下养犬形势需要和未来养犬管理活动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在政府养犬固定设施投入、经营性养犬许可设置、违法养犬法律责任设置规范化等方面确保《条例》具有可行性。

  主任会议听取了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工作情况报告。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173件(其中由议案转作建议处理的13件),闭会期间又陆续收到代表建议8件。所有代表建议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理结束并答复。在已收到的179件代表反馈意见中,代表对承办单位办理工作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的有176件。

  主任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了关于召开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和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议程、建议日程(草案),听取了会议准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将于2018年1月上旬召开。

  就做好市人代会前的重点工作,陈振一要求市人大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加强学习、深刻领会十九大精神,把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同认真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科学谋划明年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扎实做好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的筹备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今年各项工作任务,对已经完成的强化跟踪、确保取得实效。

  主任会议还讨论并通过了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日程(草案)、关于组织开展苏州市2017年实事项目视察的方案、关于组织开展环保“263”专项行动“三提升”工作实施情况督查的方案,听取并讨论了关于市级财政2018年预算编制情况的报告、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涉及地方性法规清理情况的报告,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稿)和关于市人大代表“统一接待日”活动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少东、王鸿声、叶兆伟、顾月华,秘书长顾杰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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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