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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场外公然贩卖野生蛇和青蛙

来源:   2017-09-14 10:15:00

  林业部门:流通市场禁止售卖野生动物,非法狩猎可入刑

  中国江苏网9月14日讯 “我在三元二村菜市场买菜,突然发现外面的路上有人卖青蛙,我凑近一看,居然还有几条蛇!”近日,市民洪阿姨通过“姑苏晚报96466”微信反映姑苏区三元二村农贸市场附近有摊贩贩卖活蛇等野味。对此,记者前往现场了解情况。

  活蛇青蛙野鸟惊现农贸市场外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三元二村农贸市场,很快就在市场外的路边,发现了一名商贩摆的摊点周边围了很多人。记者凑上去一看,除了正常销售的黄鳝、泥鳅、甲鱼等水产品,这里还摆着几网兜活蹦乱跳的青蛙,尤其吓人的是,在一个网兜里竟然装着几条蛇。

  记者凑近去看,有条蛇马上警惕地竖起身子,嘴里吐着信子。“本地乌梢蛇,味美!价格80元一条!还有两条蛇是菜花蛇,很便宜,要不要称一条?”摊主见记者好像很感兴趣,便凑上来介绍。记者以不喜欢吃蛇肉婉拒了。

  见推销蛇不成,摊主便开始介绍青蛙:田鸡,绝对野生“的,也是五十元一网兜。”记者询问这些青蛙是从哪里来的,摊主说是别人抓了送到他这里来卖的。这时,另外一名男子提了一个尼龙袋放在记者面前,要野味吗?”记者低头一看,“尼龙袋中装着一只鸟,据外观初步判断,这只鸟可能是白鹭。

  林业部门:流通市场禁止售卖野生动物

  记者随后向苏州市林业站反映了这一情况,从林业站工作人员那里记者了解到,流通市场不允许售卖蛇类、蛙类等野生动物。并且,对于捕捉野生动物,相关法规有更加严格的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非法狩猎野生动物20只以上的,属于非法狩猎“情节严重”。按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如果捕捉的数量达到一定数额,量刑还可能更重。

  目前,记者已经通过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投诉热线将此事反映给工商部门,值班接线人员表示,将尽快彻查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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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