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模式成“江苏标准” 一年多建成母乳哺育室122家
中国江苏网讯 (记者刘晓平)从2016年列入实事工程以来的一年多时间里,公共场所母乳哺育室建设成果如何?运行过程中存在着哪些不足?记者从市妇联获悉,刚刚结束的第三方评估结果显示,截至目前,我市已建成122家公共场所母乳哺育室。在正常运行和管理改进后,相关建设和管理标准将细化为“江苏标准”,在全省乃至全国推广。
一直以来,由于公共场所没有专门的哺乳室,很多妈妈们哺乳时遭遇各种尴尬。市妇联主席谢建红介绍,此前修订的《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中,仅使用了“女职工人数较多”“鼓励单位建立”等较宽松的字眼予以要求,将公共场所母乳哺育室的建立仅仅局限在一种“需要”,并没有将母乳哺育室的建设,提升到公共文明、公共发展以及公共责任的高度。
2016年,“市区设立30家公共场所母乳哺育室”被列入我市政府实事项目。在推进公共场所母乳哺育室的建设过程中,由于国外模式难以复制,国内没有经验可循,哪些公共场所应该建母乳哺育室?母乳哺育室内应该配备怎样的设施?哺育室建成后期该如何进行管理?为解决这些现实问题,我市先后出台《苏州市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建设促进办法》《苏州市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建设指南》,又引进第三方监管平台,极大地加快了公共场所母乳哺育室的建设进程。
苏州的做法得到了国家、省级等有关部门的高度认可。今年4月,《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建设指南》成为江苏省20个地方标准中标的项目之一。前期,市妇联已经征求江苏省13个市的意见,经过两次专家论证会。目前,正在撰写编制说明和标书,在审核通过后,这一标准将正式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