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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法律服务“太仓模式”全省推广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8-30 09:41:00

  中国江苏网讯 (驻太仓首席记者顾志敏)作为全国最早提出公共法律服务概念、最早出台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工作规划的县级市,太仓多年来的工作经验为全省乃至全国各地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范本。记者从昨天下午召开的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上获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太仓模式”将在全省推广。

  2011年7月,太仓在全国率先提出公共法律服务概念,通过建立完善引导机制,着力推动律师等法律服务资源下沉,确定了每月10日的“司法光辉日”和百家便民法律服务“阳光屋”建设。太仓还建成全国首家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置10大窗口,提供一站式、窗口化服务。中心自运营以来,累计为近5万人次提供公共法律服务,为2.5万余名群众解答各类法律咨询。

  目前,太仓已建成以市、镇、村、户四级法律服务资源有效配给,政府、社会、市场三者法律服务资源统筹的“四纵三横”公共法律服务网,并打造“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开通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形成了立体化、多层次、宽领域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同时,太仓市政府还出台政策,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社会化。成立公共法律服务领域社会组织20余个,141个村(社区)便民法律服务“阳光屋”在民政部门完成备案;建成90余个覆盖城乡的司法惠民实事项目,持续5年组织开展“暖阳一号”“五月的阳光”等专项法律服务活动。

  据悉,今后,太仓将研发“一呼百应”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注重依托新媒体新技术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实现群众获取公共法律服务零距离;并试点家庭公益法律顾问签约服务工作,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向个人延伸,提供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的“个人定制”服务。目标到2020年,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整体水平继续走在全国前列,成为太仓法治现代化建设核心竞争力标志。

  省司法厅厅长柳玉祥表示,太仓作为我省乃至全国最早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地区,在推进均等化方面创造了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将学习借鉴太仓的做法,进一步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化、集约化发展步伐。通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共建推动社会共治,逐步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的全民共享,全面共享,让群众能平等享有法治的阳光。

  会上,太仓市公安、信访、人社、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四部门分别与公益律师签订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协议。太仓市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接受了表彰。

  副市长李京生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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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笑林